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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备案管理的通知
  • 2025-07-09 10:10
  • 来源: 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
  • 【字体: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冬病夏治穴位贴敷(以下简称“三伏贴”)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安全,提高临床疗效,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36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区“三伏贴” 技术备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所有在澄海区辖区内开展“三伏贴” 技术应用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及其他医疗机构。

  二、备案材料清单

  1.《澄海区医疗机构“三伏贴”技术备案表》(加盖公章);

  2.医疗机构对照《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第9部分 穴位贴敷》(GB/T 21709.9—2008)和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Ⅱ)穴位贴敷》等技术规范的自我评估材料(加盖公章);

  3.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专门组织或伦理委员会的论证材料(加盖公章);

  4.《“三伏贴”操作人员情况表》(加盖公章)。

  三、备案流程

  各医疗机构要规范填写对应表格,确保信息准确。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于2025年7月18日前报送至区卫健局医政医管股。

  四、管理要求

  开展“三伏贴”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具有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民族医学科诊疗科目。“三伏贴”处方用药及穴位选择应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拟定。对患者实施“三伏贴”操作的人员,应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接受过穴位贴敷技术专业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

  各医疗机构需严格对照国家标准《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第9 部分 穴位贴敷》(GB/T 21709.9—2008)和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Ⅱ)穴位贴敷》开展自我评估,确保技术应用符合规范,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区卫健局将加强对备案机构的监督检查,重点核查技术操作规范性、人员资质及不良反应处置情况,保障群众就医安全。

  

     附件:1.澄海区医疗机构“三伏贴”技术备案表.docx

                  2.“三伏贴”处方用药及穴位选择拟定医师情况表.docx

                  3.“三伏贴”操作人员统计表.doc

    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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