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福利院系澄海区事业单位,承担辖区内收养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政府兜底保障老人任务,并接受社会托养。
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民发〔2014〕164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第48号令)和广东省民政厅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9〕8号)要求,澄海区福利院已于2018年8月1日在澄海区民政局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7月31日。
汕头市澄海区福利院系澄海区事业单位,承担辖区内收养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政府兜底保障老人任务,并接受社会托养。
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民发〔2014〕164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第48号令)和广东省民政厅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9〕8号)要求,澄海区福利院已于2018年8月1日在澄海区民政局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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