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民政局转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下婚姻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的批示要求,我局将慎终如始做婚姻登记疫情防控工作,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指引。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下婚姻登记服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敬告如下:
一、全面实行预约登记制度。坚持“先预约,后登记”的工作原则,结合登记机关的实际情况分流分批、有序办理婚姻登记,避免扎堆,预防交叉感染。请需要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当事人提前1至30天登录 “粤省事”小程序、“广东民政”公众号、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网址:https://www.gdhy.gov.cn/、“12349”电话进行预约。预约成功的当事人应按照预约的时间准时到达婚姻登记机关,逾期登记处有权不予受理。预约不成功的当事人,请另择时间段进行预约。
二、做好防护防控工作。请前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当事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消毒清洁工作,佩戴口罩,陪伴人员不得进入婚姻登记场所。暂停提供结婚颁证仪式、暂停现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减少当事人在登记场所停留时间,防止聚集性疫情。
特此敬告!
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