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关于发放2019年3月份
特困人员生活费和80周岁以上
特困老人高龄津贴的通知
2019年3月份我区共有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362人(新增2人、脱保10人)、城镇特困人员供养对象30人。月供养金农村特困357720元、城镇特困312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农村特困人员80周岁以上老人65人(集中供养20人,分散供养45人),总额共计1950元,城镇特困人员80周岁以上14人,每人月发放高龄津贴30元,总额共计42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
我区特困人员对象基本生活费实行社会化发放,分散供养对象直接由农信社发放至个人账户,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对象发放至各镇(街道)公事办账户(莲下和广益除外),由公事办统一发放给敬老院。
特此通知,请认真执行。
附表1.2019年3月份澄海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80岁以上农村特困老人高龄津贴划拨表(银行统发)
附表2. 2019年3月份澄海区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80岁以上城镇特困老人高龄津贴划拨表(银行统发)
附表3. 2019年3月份澄海区80岁以上特困老人高龄津贴划拨名单(农村和城镇)
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