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关于2018年
中秋前夕拨款慰问低保户和城乡特困人员的通知
各镇(街道)公事办:
2018年中秋佳节将至,为帮助全区困难群众解决生活问题,使他们能够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体现区委、区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中秋前夕由区财政拨款对全区低保户、城乡特困人员进行慰问,现就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慰问金的额度
本次慰问的对象为全区2018年9月份在册的5861户低保户和413户城乡特困人员,慰问标准为低保户、城乡特困人员每户100元,总金额627400元(具体分配金额见附表)。
二、慰问金的发放程序
(一)低保户和分散供养城乡特困人员慰问金通过农联社统一存入各低保户和城乡特困人员存折账户中,由村(居)委通知本辖区内各低保户和城乡特困人员及时到各农联分社领取。
(二)集中供养对象发放至各镇(街道)公事办账户(莲下和广益除外),由公事办统一发放给敬老院。各镇(街道)公事办务必在中秋节前将慰问金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
附件:
1.澄海区2018年中秋节慰问低保户拨款分配表
2.澄海区2018年中秋节慰问五保户拨款分配表
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