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带动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提高母婴生活照护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区人社局决定开展澄海区2023年度“南粤家政”工程母婴生活照护专项技能培训,推动家政服务政策落实到位。为高质量完成本次培训任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澄海区2023年度“南粤家政”工程母婴生活照护专项培训承办单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培训任务及要求
根据我区家政服务的实际需求,拟开设“南粤家政”母婴生活照护课程班,培训任务不超过40人,需具有澄海户籍、在澄就业、居住(符合其中之一),有意从事母婴生活照护的劳动者(全日制在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南粤家政”短期专项技能培训课程表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机构需具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澄海区属职业培训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家政服务相关工种的培训许可;
(三)有满足短期(工种)基本操作和实训教学需要的实训设备;
(四)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五)短期(工种)所使用的教学计划、大纲,必须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本遴选公告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申报承办此次专项培训的培训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形成全面、详实的申请报告 (包括机构资质、项目实施条件、师资队伍、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开展“南粤家政”培训工作情况等)和培训方案(内容要求全面、详实,培训课程安排合理),并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基本户信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一式三份,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至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澄海区文祠东路307号区人社局A幢311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二)审核确定承办单位。由澄海区人社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形式包括报送资料审查、办学资格核实、走访培训场地、业绩能力评估等,对各方面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后,经专家讨论研究确定承办单位。
(三)公示备案。对通过遴选的申报单位,将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予以备案,将其确定为2023年度“南粤家政”工程母婴生活照护专项培训承办单位并签订委托协议。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区人社局按培训工种补贴标准适当拨补。
(联系人:林暖、朱丹霞, 联系电话:0754-85855215)
附件:
1.澄海区2023年“南粤家政“母婴生活照护培训班承训单位遴选报名表.xlsx
2.澄海区2023年“南粤家政”母婴生活照护培训班承办单位遴选评审表.xlsx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