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_-
分享到:
2022年澄海区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遴选公告
  • 2022-09-23 11:52
  • 来源: 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根据汕头市人社局、汕头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 <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汕人社﹝2020﹞197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电商工程的布局建设,扶持创建一批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点,充分发挥农村电商在扶持就业、吸纳就业、脱贫增收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打造当地农村电商品牌,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决定遴选2022年澄海区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现结合我区实际,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

  二、建设布局

  为合理规划布局,避免重复建设、无序竞争,按照“好中选优、示范带动”的原则,从全区各行政村(涉农居委)农村电商站点中扶持建设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4个。选点向行政村倾斜,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涉农居委)至多扶持建设1个,优先以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扶持创建的就业创业服务站、益农信息社等为主要载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农村电商站点具备的现实条件和已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布局情况,选点重点考虑人员居住、农产品资源、道路交通、信息网络、物流配套等基础保障条件。

  三、遴选原则

  澄海区人社局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农村电商站点具备的现实条件和已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布局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示范带动”和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组织遴选,并根据遴选结果确定建设单位。

  、申报对象

  澄海区符合农村电商示范站建设基本条件(基础配置、服务功能)的电商站点,单位类型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

  五、基础配置

  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设施设备和人员等基础配置要求达到“六个有”:

  1.有场地。可利用面积不少于 100 平方米。

  2.有设备。具备农村电商运营网络条件,满足上网操作运行、现场展示功能,并能承载图文处理、网页开发等设计需求的设施设备。

  3.有网店。在淘宝、天猫、京东、微店等知名电商平台、电商行业和区域平台,或自主创建的网站、小程序等开设经营 1家以上网店并正常运营。

  4.有团队。有稳定的运营团队,至少配备 1 名以上专职人员,具备电脑操作、网店开设、文字书写等必备的基础技能,能承担基层示范站的线上线下全维度运营。

  5.有业绩。根据示范站主营农副产品不同分类,需达到以下条件:主营农资产品的(如肥料、农药和种子等),年度上行销售量达到 1000 单或销售金额达到 200 万元以上;主营动物类农产品的(如畜牧、水产类生鲜、加工食品和牛奶乳品等),年度上行销售量达到 1200 单或销售金额达到 250 万元以上;主营植物类农产品的(如粮油、植物类生鲜和花卉绿植等),年度上行销售量达到 1500 单或销售金额达到 300 万元以上,其中,单营植物类生鲜的,年度上行销售量达到 1000 单或销售金额达到200 万元以上。

  6.有服务。面向本地区农村电商从业人员,提供培训就业政策指引服务。

  六、服务功能

  1.强化就业服务。积极帮助本地区农户和企业落实农村电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供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政策指引。鼓励开发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就业。

  2.推动产销链接。积极对接农产品生产端,在农产品生产组织化、规范化、标准化及品牌标识、包装设计等环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接联系贫困户,帮助销售农产品。

  3.促进直播营销。开展“网红达人”直播带货活动,通过社交电商、直播、短视频等网络展示营销推广本地区农产品。

  4.配套仓储物流。对接配套仓储、冷链等基础设施,通过与物流公司合作等方式,及时有效储存、保管、装卸、搬运、配送农产品,提升存储质量和流通效率,促进农产品销售。

  5.推动品牌建设。积极推动本地区农产品品牌创建和宣传推广,促进社会资源与当地农户和农产品企业对接交流,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提高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影响力,提升品牌效应。

  、申报材料

  1.《汕头市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认定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

  3.申报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

  4.申报单位及个人相关资质材料;

  5.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6.符合项目基本条件(基础配置、服务功能)的相关说明和佐证材料;

  7.人社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上述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规格排版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编制申报材料目录,用文件盒或文件密封袋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申请流程

  (一)申请。我局接受2022年汕头市澄海区“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项目申请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9日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申请时必须完全具备申报条件并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对材料不齐或有疑问的,我局可要求补正,材料不齐或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二)审核。由澄海区人社局组织对申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资料、资格审查,现场核实。

  (三)遴选。由澄海区人社局组织对审核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遴选工作,经研究讨论拟定通过遴选的申报单位。

  (四)公示。对通过遴选的申报单位,将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进行公示。

  (五)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予以备案。

  、其他事项

  我局将对备案的农村电商示范站项目建设、运营、服务情况开展日常巡查监督指导、补贴申请指导、绩效评价和组织项目年度评估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应及时、按质报送相关情况并配合做好验收工作。

  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本次遴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次遴选工作由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受理机构: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

  地址:澄海区文祠东路307号区人社局A幢207室

  联系电话:85863845

  附件1:汕头市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认定申请表.docx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