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汕头市人社局《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南粤家政”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35号)精神,根据澄海区人社局2022年度“南粤家政”工程重点工作安排,将在我区范围内扶持建设一个“南粤家政”培训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南粤家政”培训基地。
二、发展定位
由政府主导,以提高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素质为目的,建设集“普惠培训、技能评价、产教融合、就业服务”一站式培训平台,打造成为引领提升培训质量、增加服务供给的重要阵地。
三、建设布局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先考虑以现有的家政服务平台为载体,结合我区家政服务产业发展以及当地实际需求,统筹规划建设一个“南粤家政”培训基地。
四、遴选原则
澄海区人社局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申报单位资质等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组织遴选,并根据遴选结果确定建设单位。
五、基本条件
以开展家政职业技能培训为主,具有健全培训体系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企业内设培训机构;申报单位注册地必须在澄海区,在澄海区内拥有固定场所,产权经授权可由人社部门使用,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提供家政类技能培训、技能评价、产教融合、就业服务,年度培训量不低于1000人次;培训设施设备齐全,具备较为完善的管理服务制度、服务清单、服务流程、服务标准;与不少于10家技工院校、行业协会或家政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共建实习实训基地;能够承载人社部门在“南粤家政”工程方面的培训与就业服务工作。
六、主要功能
1.普惠培训。组织开展多样化、多层次技能培训,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培训项目,大力开发线上培训项目,培养初中高级均衡发展的家政服务队伍。
2.技能评价。开展家政服务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工作,积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培训课程标准和培训教辅资料。
3.产教融合。加强与技工院校、行业协会和家政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和技工院校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
4.就业服务。建立培训就业衔接机制,为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推荐劳动者实现就业。
七、申报资料
1.《汕头市澄海区“南粤家政”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
2.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
3.申报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
4.申报单位及个人相关资质材料;
5.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6.申请之日近一年内培训人员名册和情况说明;
7.符合项目基本条件和主要功能开展的相关说明和佐证材料;
8.法人(负责人)无法到场并委托员工代理的,需提供《委托书》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规格排版,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申报材料目录,用文件盒或文件密封装,人社部门审验第2-5项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八、申请流程
(一)申请。我局接受2022年度澄海区“南粤家政”培训基地项目申请时间: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9日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申请时必须完全具备申报条件并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对材料不齐或有疑问的,我局可要求补正,材料不齐或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二)审核。由澄海区人社局组织对申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审验、资格审查、现场核实。
(三)遴选。由澄海区人社局组织对审核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遴选工作,经研究讨论拟定通过遴选的申报单位。
(四)公示。对通过遴选的申报单位,将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五)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予以备案。
九、其他事项
对于备案通过的“南粤家政”培训基地,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扶持建设。
我局将对备案的“南粤家政”培训基地项目建设、运营、服务情况开展日常巡查监督指导、补贴申请指导、绩效评价和组织项目评估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应及时、按质报送相关情况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遴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次遴选工作由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受理机构: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
地址:澄海区文祠东路307号区人社局A幢207室
联系电话:85863845
附件:汕头市澄海区“南粤家政”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