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解决我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月6日在国土大楼8楼组织安置澄海区中心城区2016年登记在册的保障对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置房源
本次安置房源位于澄海区中心城区,其中凤新一路益璟园22套,东港路东益轩15套,共37套保障房;单套套内面积约39-43平方米,建筑面积45-54平方米(详见附件一)。
二、安置条件
澄海区中心城区2016年取得保障资格并登记在册的保障家庭,合计51户,其中低收入保障家庭9户(详见附件二)。
三、安置原则
低收入保障家庭优先安置原则;保障家庭成员中有老弱病残者,优先照顾安置楼层较低房源。
四、安置方式
本次安置以公开抽签的形式进行,抽签全程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抽签分为三轮进行。
第一轮由42户非低保家庭抽签确定分配方式。通过抽签确定28户取得实物配租资格、14户取得租赁补贴资格。
第二轮由在第一轮中取得实物配租资格且符合低楼层安置条件的保障家庭和低保户中符合低楼层安置条件的保障家庭抽签确定安置房号。
第三轮由在第一轮中取得实物配租资格的剩余家庭和低保户中剩余家庭抽签确定安置房号。
每一轮抽签顺序按保障家庭代表参加抽签分配大会签到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
每一轮抽签后,抽签人应在公证人员现场公证下签名确认。
五、安置结果公示
对安置结果我办将统一在澄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网址:http://zwgk.gdchenghai.gov.cn/)进行公布。
希各知照。
汕头市澄海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