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俊新等11户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经各相关部门审查,符合我区公租房保障资格准入条件。为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现将郑俊新等11户申请家庭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即至2023年4月3日下午四时前)向澄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
投诉地址:澄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楼
投诉电话:85631369
附件:汕头市澄海区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汇总表20230215.xls
汕头市澄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