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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19-02-13 09:12
  • 来源: 澄海区信息中心
  • 发布机构: 澄海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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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39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我区是国际候鸟迁徙经过的主要路线之一,每年有大量的候鸟迁徙经过或集群越冬,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现象在我区个别地方时有发生。要高度重视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工作,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护责任,坚决遏制乱捕滥猎野生鸟类的非法活动势头。

二、加强管护,严厉打击猎捕经营野生鸟类违法行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沿海滩涂、农田、养殖池、红树林等野生鸟类主要活动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及时清理各种用于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捕鸟网、粘网、猎套等猎捕工具,严防猎杀野生鸟类和破坏栖息地等现象的发生。要加强辖区内经营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摊档的检查,打击非法经营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行为。

三、广泛宣传,营造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结合“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进校园、进社区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多渠道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意识,弘扬绿色发展理念,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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