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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汕头市澄海区整顿道路货物运输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8-10-09 17:00
  • 来源: 澄海区信息中心
  • 发布机构: 澄海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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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澄海区整顿道路货物运输市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汕头市澄海区整顿道路货物运输市场工作实施方案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切实解决道路货物运输市场存在非法经营、占路为市及货车违规行驶、停放等突出问题,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顿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家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6年第35号令)、《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整治道路货物运输市场违法经营行为的通告》(汕澄府通〔2015〕4号)、《关于城区部分路段对大型货车实行禁行的通告》(汕澄府通〔2015〕6号),采取“集中整治,各司其职、严格执法,互相协作、上下联动,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方式,坚持治标与治本、整顿与规范、整治与发展相结合,全面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解决道路货物运输市场存在非法经营、占路为市及货车违规行驶、停放等突出问题,助推全区创文巩卫工作深入开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货物运输代理(代办)、货物运输配载、信息服务、仓储服务、货物包装、货物中转、货物联运等道路货物运输服务各中间环节的整顿和规范,以及打击大型货运车辆违规行驶、停放,规范道路货运市场秩序,强化道路货运市场监管能力,促进道路货物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1.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一是建立非法营运举报和打击的快速反应机制,坚决取缔存在于城区沿街、沿路和货物运输企业、货运站场内无营业执照无报备从事道路货运代理(代办)、信息配载等道路货物运输相关业务的非法经营业户。二是重点整治中心城区未经交通运管部门批准的非法场站予以取缔。三是对利用不正当手段争抢货源、价格欺诈、欺行霸市、携款潜逃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予以处罚。

2.开展全面清理登记工作。一是对现有城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的设施、资金、人员、企业组织等进行重新登记。二是对不具备申请经营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经营业户,依法撤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准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等业务。

3.鼓励引导进入场站经营。一是支持宝奥城物流园区建设,积极吸纳从事经营货运业务的经营业户入园经营。二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经营者进入宝奥城货运超市和经过批准的场站经营货运业务。

(二)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场站内经营业户的服务行为

1.全面规范业户经营行为。一是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认真受理、查处车主和货主的投诉,对经查实严重损害车主、货主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经营业户,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从严处罚。二是鼓励货物运输企业、货运代理(代办)业户入驻宝奥城经营或建立生产企业自有货物运输服务网络体系。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使从业者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加强诚信经营体系建设。一是健全诚信经营管理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诚信行为准则,完善检查、奖惩工作机制。二是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进行诚信考核,建立“黑名单”制度,定期在行业管理部门网站公示。三是创建诚信企业联盟,提供经营、服务、人员和网点等信息情报。

(三)推进道路货物运输规范化建设

1.进一步完善货物运输服务业的准入条件、权利、义务及退出机制。

2.深入开展道路货物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行业行政审批及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3.加强道路货物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厉查处行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和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参与或变相参与市场经营的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区整顿道路货物运输市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尤朝东任组长,区府办、区交运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一位领导任副组长,区交运局、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工商局、区环保局、区国土资源局、澄海供电局、区自来水公司和各镇(街道),以及宝奥城货运超市各一位负责领导任成员。

(二)区整顿道路货物运输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运局,由陈创光(区交运局)兼任办公室主任,许勇平(区公安交警大队)、廖承建(区工商局)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工作组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组织区交运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区城管局、区工商局、区环保局、区国土资源局、澄海供电局、区自来水公司和各镇(街道)开展整治行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要将参加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包括职务、手机号码)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2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推进查无打非、规范经营、遵章行驶等工作。各工作组组长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配合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形式由各工作组牵头部门确定。

1.货运经营秩序整治组:由区交运局牵头,区工商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区安监局、区国土资源局、澄海供电局、区自来水公司,以及相关镇、街道配合。

工作职责:一是对全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的数量和分布情况进行摸底、登记。二是依法对无照无证、有照无证经营业户予以取缔。三是建立健全道路货物运输市场退出机制,依法对证照齐全经营业户出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四是引导经营者进站经营,实现“车进站、货归点”,改善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和站场周边市容市貌。五是依法严肃处理运输车辆装卸国家禁运、限运物品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站容站貌差、货物堆放乱、随意抛撒等行为进行查处,六是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资质进行考核,加强安全教育,规范驾驶人行为,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

2.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组:由区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区交运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和相关镇、街道配合。

工作职责:一是依法对车辆在货运站场周边道路上违法停放行为进行治理和查处,规范货运车辆驾驶人行车行为。二是依法对货运车辆在禁行、限行道路行驶、停放行为进行查处。三是依法处理货运车辆运载国家禁运、限运物品的违法行为。四是依法对擅自在货物运输站场周围及商铺门前人行道上堆货、理货等违法占道行为进行治理和查处。五是对配载业户扰民作业进行查处。六是依法对未经审批违法悬挂牌匾、条幅行为进行查处。

五、职责与分工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落实相关措施。

(一)交运部门负责对全区道路货运代理经营业户的数量和分布情况进行摸底、登记;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道路货运站场非法行为;依法查处为无证件或者证件不全者提供配载、代理服务的运输经营者和货运车辆;依法查处证照齐全经营货运站场出现的不按操作规程装卸、储存、保管货物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治理和查处货运站场周边道路上车辆违法停放行为;依法查处货运车辆在禁行、限行道路行驶、停放行为;依法查处配载业户噪声扰民行为;依法打击依仗黑恶势力垄断货源、居间盘剥,欺行霸市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打击严重阻碍执法公务的违法行为。

(三)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具备办照条件而拒不办照的无照经营货运代理户;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后长期不具备许可条件未能进行许可货运代理业户的注销登记。

(四)城管部门负责依法治理和查处擅自在货物运输站场周围及商铺门前人行道上堆货等违法占道行为;依法查处对未经审批违法悬挂牌匾、条幅行为。

(五)国土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证照货运站场和货运代理业户违法占用土地行为。

(六)安监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货运站场、货运代理(代办)业户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环保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货运代理、配载业户扰民作业和货运车辆尾气污染环境行为。

(八)供电、供水部门负责对无证无照经营业户实施断电断水措施。

(九)相关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源头治理工作。

(十)宝奥城货运超市负责货运代理业户进场经营的对接和接纳工作,制定鼓励经营者进入宝奥城货运超市经营货运业务的优惠措施。

六、实施步骤

全区整顿道路货物运输市场工作共分清理登记、集中整治、巩固提升3个阶段进行。

(一)清理登记阶段(即日至2018年9月30日)

交运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清理登记工作。一是对全区道路货运代理经营业户的数量和分布情况进行摸底、登记;二是对全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的设备、资金、人员、企业组织等进行重新登记。三是对不具备申请经营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经营业户,依法撤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准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坚持“条块结合、以条为主、上下联动、严格执法”的原则,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采取定点打击与流动稽查、定时打击与不定时打击、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严查处、给出路,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各有关部门、各街道、有关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认真进行检查和考核,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推动道路货物运输业更高水平发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对整顿道路货物运输市场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力量,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坚持立行立改,务求实效。区交运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要围绕货运经营秩序、道路交通秩序二条主线和打击无照无证经营行为、查处货运车辆非法行驶和停放行为两个重点,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的整顿、规范工作。

(二)严格执法,强化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查处非法经营、违规停放、违规行驶和乱堆乱放、乱挂乱设等行为。要提高办事效率,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效率低、服务差等行为予以严肃问责;对利用手中职权“内勾外联”参与非法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干扰、阻碍依法专项整治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三)疏堵结合,确保实效。要制订鼓励经营者进入宝奥城货运超市经营货运业务的优惠措施,要加强教育,引导、鼓励经营者进入经过批准的场站和宝奥城物流园区经营,全面规范货运经营行为,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四)大力宣传,信息共享。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通过公布投诉电话等多种方式,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和线索,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使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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