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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6-01-26 11:53
  • 来源: 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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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于财政服务与管理各项工作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紧扣财政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党的领导全面加强

  区财政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住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重视加强深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财政实践,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区委十四届八次全会要求,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澄海、平安澄海”系列任务举措,纵深推进依法行政。

  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不断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观察财政新形势、研究财政新情况、解决财政新问题的能力水平。在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局全体干部职工,能立足财政工作实际,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等制度,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作为党组会前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2025年以来,区财政局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进行了多次会前学法、专题学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切实提升领导班子成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

  (二)决策程序规范依法

  区财政局领导班子注重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学习,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深刻领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原则、内容、要求和程序规定,为有效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奠定扎实的基础,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合法性审核等制度,实现决策流程法定化、议事公开化、决策民主科学化。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树立全员学法法治理念

  制定《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把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列入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以上率下,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学法,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学习会等形式集中学习;借助“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广东财政大讲堂平台”“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多种途径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增强财政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理念。2025年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内容。

  同时,深化财政廉政建设。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活动,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行政执法基础工作更加夯实

  区财政局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减免责事项清单制度。严格落实省、市、区有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坚持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做到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主体、权限、依据等信息,事中佩戴执法证、亮明执法身份,事后及时公示执法结果;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用复印、拍照的方式对需要留存的证据材料进行记录,文书送达过程通过送达回证进行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关键环节记录留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完成全局干部职工每年学法40学时和专题考试。2025年全局共计67人参加学法考试,平均分在99分以上,优秀率为100%。2025年组织3名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确保区财政局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国家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持证上岗。

  (三)推动财政政策信息公开

  坚决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外,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预决算编制、执行情况。同时,推动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以广东省预决算报告公开填报系统为依托,规范各预算单位预决算报告公开工作。

  三、聚焦主责主业,护航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筑牢财政支撑壁垒

  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应收尽收、应减尽减,千方百计抓实收入组织工作,有保有压保障重点支出,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牢牢稳住财政收支基本盘,为推进全区高质量发展各项重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聚焦兜牢民生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民生优先,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底线。

  (二)夯实经费保障根基

  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例如:2025年区本级预算安排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司法救助、区人民法院购买服务人员经费、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经费、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专项经费和社区矫正购买服务人员专项经费、普法经费、行政复议经费等。全力为我区普法宣传、扫黑除恶等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三)构筑行政权力监督合力

  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法定监督职责,坚持把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作为重要任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2025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及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规范财经秩序,切实提高财政保障和管理水平。

  成立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联合区纪委监委和区农业局等职能部门,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组织自查、交叉检查、重点检查、共享区委巡察、审计报告中有关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的信息等措施,发现存在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突出问题,强化分类整改,形成《乡村振兴专项整治自查、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和整改明细表》台账,督促相关单位制订整改措施、落实专人跟进整改工作,对账销号,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同时,督促相关镇(街道)切实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日常紧紧围绕预算管理和财会监督工作要求,健全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体系,通过“数字财政系统”强化预算支出管理,切实发挥好对预算管理和政策落实的支撑保障作用。同时,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检查、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公务出国(境)、国内考察调研等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集中整治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检查等,及时发现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规范管理,确保财政监督检查更有效。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氛围

  (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结合财政职能、业务性质及服务对象,制定《2025年澄海区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12条普法责任事项,于2025年3月28日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开展各类普法宣传

  结合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绿美澄海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各类普法宣传工作。通过电子显示屏、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活动展板等载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新出台、新修订的与财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展示财政普法动态,提高普法效率,创造便民环境。全体干部职工能做好“宣传员”的角色,在工作中向前来办事的同志、在生活中向身边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共同提高社会公众法律知识水平。

  线上运用“两微一端”、普法短视频等开展普法宣传;线下结合元旦春节、“3・15”、金融教育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节点,联合金融机构走进社区、公园等场所,通过咨询服务、案例讲解、互动游戏、分发资料等多形式,普及防非反诈、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知识。同时组织金融机构参与短视频征集大赛,多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例如:在2025年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活动中联合各有关单位、金融机构举办“七进”等宣传活动593场次,触达群众超17万人次,有效提升了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5年,针对2024年度发现存在的法治建设工作创新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不足之处,区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持续完善常态学习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措施,不断补短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以下短板:

  (一)法治建设与业务融合度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是息息相关的,在预算编制、资金分配、项目管理等工作中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践中看,法治建设特别是对财政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融合度还有提升空间,体现在:因财政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多,要对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学透、理解透需要一定的时间,存在一定难度,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深度有待进一步加深,特别是细致解读与运用上还有进步空间。同时,随着工作业务日益精细且繁杂,个别年纪较大的执法人员疲于做好工作业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财政法律法规的深入、全面、系统的深入学习理解稍显吃力,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仅仅依靠在线平台或讲座零星学、碎片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提升工作质量的意识和能力还有进步空间。

  (二)法治工作队伍“专中坚”力量有待进一步夯实

  由于财政部门业务专业性较强,工作人员多为财政、会计相关专业出身,法学专业的人员仅有3人,从事行政执法及法制审核工作的中坚力量有待夯实。

  (三)普法宣传教育实效性有待增强

  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单一性还是存在,以传统宣传方式为主,新媒体普法的创新性和吸引力不足。普法宣传针对性还可以进一步加强,全年普法重点主要围绕在金融普法、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对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研究还不够深入,精准提供个性化普法服务的举措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应用信息化执法工具开展工作的水平仍有进步空间

  执法人员对“粤执法”等信息化执法工具的熟悉运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进一步转变传统纸质开展工作的观念,更加高效、高水平开展执法工作的能力仍有进步空间。

  六、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6年,区财政局将聚焦问题短板,补强不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法治理念引领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法治建设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树立“办文先学法、办事先用法”的工作理念。将法治要求融入预算管理、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财政监管等财政业务各环节,建立健全法治与业务融合的工作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财政改革发展难题,提升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持续完善常态学习机制

  落实学法制度,提高财政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定期组织参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主题培训活动,根据实际邀请法律顾问、专业人士开展案例讲解,多种形式加强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特别是加强年轻执法人员的培训,通过提升“小个体”年轻执法人员的法治综合能力,夯实中坚力量,通过年轻人的活力晕染、带动其他执法人员提升法治思维、系统学习的干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积极主动寻求司法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应用,加强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特别是“粤执法”等信息技术手段赋能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三)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能

  健全工作机制,继续推进机关行政规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法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切实做到依法理财,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四)持续强化财会监督

  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聚焦“百千万工程”等重点工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的能力,结合实际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

  (五)丰富法治宣传教育

    积极推进区财政局“九五”普法宣传工作,落实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普法宣传形式,提升普法宣传质效,促进财政主责主业与普法工作不断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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