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生态环境澄海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坚持“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思路,以贸促工、以工兴贸、工商并举的工作要求,为坚定不移以头号力度推进“百千万工程”、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澄海篇章提供坚定法治保障。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我局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精准对标上级精神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学习计划专题学习,通过局长办公(扩大)会议、党支部会议、专题会议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等专题学习。二是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要求,持续推动我局法治建设。深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学习的首要内容,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和市生态环境局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三是推动理论学习与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好相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召开分局党总支会议“第一议题”学习15场次,将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使党的创新理论成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同时结合我局职责对相关任务落实情况梳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着力推动完成各项任务,全力抓好督察整改,推动第二轮央督任务完成整改销号,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四是组织青年干部参加“两山”理念提出20周年纪念活动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系统理论学习、撰写心得体会,以文促思、以学促干,激发党员学习热情,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工作。我局始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按照要求制定《汕头市生态环境澄海分局2025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澄海分局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学习任务与普法责任,形成有计划、有步骤、有监督的学法普法工作机制,确保普法工作的持续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日常执法检查中,认真细致开展执法中普法宣传,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向当事人说明执法的事由、法理和情理,力求案结事了,减少执法争议,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2.推行柔性执法,营造宽松发展环境。我局坚持寓服务于监管,对7宗符合条件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适用“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制度,依法减免罚金74.75万元,展现了监管的“温度”。同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积极探索并实践“赔偿金提存+从宽量刑”机制,引导企业主动修复、守法经营。
3.推进包容审慎,打造法治化优良营商环境。一是着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联动区卫生健康局,创新推出“辐射安全许可与放射诊疗许可一件事”联办机制,将原本需跨部门办理的两个事项整合为“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同步出证”,实现从“办两个事”到“办一件事”的转变。同时,开展“局长坐窗口走流程”活动,由局主要领导陪同企业负责人,全程体验环评、排污许可等事项的申请与办理流程,面对面听取意见,现场优化服务,推动审批手续再提速,共完成建设项目审批97家。二是主动靠前服务,助力项目“加速跑”。围绕“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战略,澄海分局对省、市、区重点项目实施“全流程”环保服务,主动对接国道G539线改建、新启梦智能玩具项目等重点工程,提前介入指导环评编制,开辟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限,推动项目加快落地。同时,针对德信模架产业园、“中科智谷”玩具产业城等项目,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强化环评督导与污染防治,以高效环保服务护航项目顺利落地。三是精准走访帮扶,回应企业“急难愁盼”。2025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多轮外资外贸企业专项走访,由局领导带队,深入65家企业摸实情、解难题。通过座谈与实地调研,系统梳理企业在政策解读、手续办理、绿色认证等方面的诉求,建立台账并逐项跟踪落实,形成“走访—梳理—反馈—解决”闭环机制。企业普遍反映,“政策更清晰、沟通更顺畅、服务更贴心”。
4.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开展日常各项行政执法活动。二是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自由裁量标准,实行自由裁量审核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裁量权的行使,没有出现大案小罚、小案大罚,同一类型同一情形案件不同行政处罚的情况。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不断提升我局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执法水平。四是重点做好生态环境领域规范化执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和“综合查一次”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做到“上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减少重复检查对企业干扰。五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六是推行温暖文明执法,推广运用《汕头市行政执法部门现场执法规范指引》,使用文明执法用语。贯彻落实《汕头市生态环境行政违法当事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工作指引(试行)》和《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广泛引导环境违法当事人主动纠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推行说理式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七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释法和指导作用,认真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收集、编辑报送工作。
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环境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实行集体研究决定,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为局法律顾问,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制定等的法制审查。三是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严格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优化营商环境。
6.狠抓信访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定期召开环境信访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环境信访调处,认真落实领导包案,深入基层走访群众,扎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受理环境信访举报案件1394宗,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做好中高考期间绿色护考工作,我局印发了《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澄海分局2025年高考、中考期间“绿色护考”工作方案》,我局还以区环委办名义印发实施《汕头市澄海区2025年生态环保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我区涉环保“邻避”问题防范化解工作,认真做好我区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维稳工作,我区生态环境领域总体平稳,未发生重特大生态环境事件。
7.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提质增效。党业融合促发展,激励担当作为。以青年之责凝聚合力,彰显污染防治攻坚一线担当作为。一是组建防风防汛青年党员干部先锋突击队,开展汛期环境安全检查,保障国考断面水质稳定。依托青年志愿服务队,引导青年干部在信访化解、挂钩帮扶、人居环境整治、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攻坚等工作中冲锋在前,以铁纪护航生态安全。二是以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聚焦黑臭水体全域排查整治等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攻坚,由青年干部组建3个专项排查组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三是组建生态环保宣传青年志愿服务队,围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生态环境重要节日,聚焦澄海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成果和成效亮点等情况开展专题宣讲和普法宣传,传播澄海绿色发展强音。四是打造“党建+志愿”特色品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志愿服务队,在辖区海滩成功举办“党建引领 志愿净滩”主题党日活动4场次。结合业务培训、宣教活动及挂钩联系机制,指导企业规范环保管理,协助乡村环境整治与绿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融合。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认真按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部署要求,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周密部署攻克薄弱环节,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上有所提升且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仍有差距。一是环境能力建设不足,服务型行政执法意识不够深入。基层执法人员编制少,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队伍老龄化、断层现象明显。专业水平参差不齐,运用自动化、科技化手段开展环境巡查和执法监管力度不足,与量多面广线长的污染源相比差距较大,面临的问责压力日益加重,与新发展阶段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二是长效监管机制亟待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责任落实仍有待加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效率不高,生态环境领域“大监管”新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构建。三是环保宣教普法力度仍需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任务繁重,集中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机会较少;另一方面受限普法宣传经费少,普法广度、深度和覆盖面仍有待提高,同时,在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事迹上仍有欠缺,普法宣传渠道有待拓宽。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污染防治实现新突破,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和美富裕澄海提供绿色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继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细化领导干部年度学法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将普法工作融入部门工作中,融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守法。全面总结“十四五”时期法治执法建设成效与经验,科学谋划“十五五”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
二是继续推进行政指导工作。按照上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工作部署,优化执法流程,严格办案规范,提升案件质量,防止因程序或证据问题导致违法行为得不到惩处。
三是精准执行政策,从严把关减免责制度落实。对适用“不予处罚”“道歉从轻”“执法观察期”的案件要严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依法减免,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滥用。统筹处理好生态环境监管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做到“力度”与“温度”有机统一。
四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生态环境监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五是加大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在今后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将进一步挖掘潜力,更好地开展后期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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