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目标任务,落实《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汕头市澄海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机关法治化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扎实有力
我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人社领域的各方面各环节,制定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和研讨,利用各类网络学习平台、渠道,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一是加强思想引领。落实局党组、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重温人社领域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做好谋划部署。结合《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汕头市澄海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时作出研究部署,制订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三是高效贯彻推进。加强劳动人事执法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压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区人民检察院共商建立劳动保障领域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人社部门的职能优势,强化依法行政和检察监督协同发力。四是坚持强化学法用法。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任务和长期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组、机关学习计划,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和党员学习的重要课程,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具体部署,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百千万工程”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驾护航。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加强法治宣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谋划示范引领
局党组书记、局长落实好本人作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一是示范引领。带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专题作为局党组、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重点内容,带动全局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多次就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召开会议,提出具体要求,推动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二是依法履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切实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主动接受党内纪律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等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强化督办。加强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监督力度,形成局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定责任人,将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干部职工考核评价,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方面,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按区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的工作部署,支持制造业企业,高度重视激励创业优惠政策兑现,进一步梳理服务事项标准、完善办事指南,推动便民惠企政策上平台、进窗口,不断激发创业动力,优化创业者办事的体验。将《就业创业证》查询等5项公共服务事项延伸至镇(街道)一级承办,为群众办事提供更高效更便利的服务。另一方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极大地提高了审批效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渠道,开展线上申请线上审批业务,通过实行告知承诺制,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
(二)稳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坚持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切实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严格规范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前,落实决策事项法律论证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征求意见类来文管理。完善征求意见类来文协调处理机制,加强与来文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对征求意见类来文回复工作的指导监督,贯彻落实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修改意见的回复渠道和形式,提升回复意见质量。三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认真执行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做到依法决策。
(三)有效落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处罚、文书送达、强制执行、案卷归档等各个办案环节实行文字、音像全记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建立健全人社部门和镇(街道)信息共享、双向互通的统筹协调机制。二是不断完善执法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争议处理具体程序、方式,不断推动构建行政审批和监管、处罚信息双向互通共享的信息化协作模式,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应用。三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统一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保持对相关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保护举报人员,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重点领域涉稳风险。2024年,全区共处理各类欠薪投诉2818件,涉及人数4100余人,共为劳动者追讨工资约230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恶意欠薪案件1宗,涉及拖欠5名员工工资共8.15万元,涉案人员到案后已清偿欠薪。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欠薪行政处罚罚款1宗共2万元,现已执行完毕。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并予以立案的案件共249宗,解决往年积案9宗,新年度案件结案240宗,共结案249宗。本年度案件结案涉及金额约1552.37万元,结案率95.4%;仲裁调解及基层调解共结案868宗,调解率86.28%。四是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人社工作实践有机结合,制订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一方面,寓普法于日常调处劳资纠纷和经办业务中,结合具体情况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让人民群众在办理人社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另一方面,走出去主动普法。我局印制了一批有关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和工伤等政策法规等群众关注较高的宣传单张、小册子,在开展户外多场次普法宣传活动中,现场解答法规政策,增强政群互动,发放宣传册页3000多份,营造学法懂法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窗口单位设立服务监督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窗口服务人员按规定落实相关制度,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更好地履行人社部门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二是主动强化内部监管。局党组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新提拔任职的同志和在作风建设检查中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实行“留痕”监督常态化。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各股室的公共权力目录,明确职权内容和实施依据,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等工作制度,促使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法定形式和程序管理事务,规范行政行为,防止滥用职权和不履行法定职责现象的发生。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受理公众申请公开事项,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领域信息公开公示工作。2024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93条。其中: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共114条(组织机构1条,部门文件4条,工作动态98条,财政预决算8条,根治欠薪工作专栏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公开板块,人社局涉及的就业创业公开信息共78条(工作动态64条,政策指引4条,招聘信息3条,服务机构3条,监测统计4条)。
(五)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一是全面实行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办事流程。现有政务服务事项共60项,均已按“一门式一网式”要求和“一窗通办”服务模式要求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单轨制”运作,杜绝出现“体外循环”问题。2024年,共受理行政许可37宗,即办率100%。全部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核、当天办结,政务服务窗口实现服务零差评。二是加强行政许可事后监管。“轻审批,重监管”,我局持续加大对各类许可机构的日常检查力度,确保许可后续监管“不掉线”,指导服务“不掉档”。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方面,对单位名称、住所等改变未依法提出变更申请的要求其落实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列入异常经营目录并与执法大队进行通联;在人力资源服务方面,对各机构线上线下发布的招聘信息进行抽查,充分利用季报、年报统计的规定,完善数据统计方式方法,定期评估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情况;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方面,督促学校严格按照核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登记业务范围内容开展培训、公开收费标准,指导学校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卫生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方案管理。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及成因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扎实。法治培训教育的个性化、精准度和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仍有待提高。走访企业、驻点宣传等普法方式较为单调、局限,覆盖面还不够广、效果不够理想。其背后的原因在于局干部职工的学法意识仍需加深,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足。同时也客观存在部分群众和企业接受程度差,社会法律意识不强,造成对行政执法不理解、不支持,对行政处罚抱有抵触情绪等原因。
二是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的衔接不够紧密,配合联动不足。其背后的原因在于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易办、审批简化之后,执法力量不足、监管力量薄弱,对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捉襟见肘。
三是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对标上级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人员力量的配备与法治政府建设实际还不相适应,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其背后的原因在于目前我局法治人才队伍的配置和储备不足,特别是能较好适应当下劳动争议纠纷日趋复杂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尤为欠缺;此外,部分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程序还不能熟练掌握,学习培训还不够充分。
五、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度,我局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贯彻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人社法治政府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领域各方面。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二)坚持改革赋能,打造优质人社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依法行政效率。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窗口办事指南,优化办理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用最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为民,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人社力量。
(三)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要强化法治队伍培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现有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的培训,继续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相应机制制度,积极探索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新模式,规范运用“互联网+监管”,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现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做好法治人社宣传,增强社会法律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渠道,持续增强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劳动者等主要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