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法治化水平,为奋力谱写澄海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
(一)紧抓法治学习,增强法治意识。
1、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我局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及省、市、区有关配套文件要求,落实做好《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汕头市澄海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部署的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在学习形式上,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每年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通过组织集体学习、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用好“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广东省干部学法考试平台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参与学习,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学法考试优秀率达到100%,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切实提高我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水平。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办公楼设立法治宣传栏、摆放宣传展板、电子屏及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内容、服务大厅长期有宣传册子供服务对象翻阅领取。利用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窗口,广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优抚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和透明度。二是加强普法教育。以双拥共建为载体,军地志愿者组成普法宣讲团走进军营,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走深走实,切实提高了广大官兵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通过精准普法,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依职能深入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与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时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部队退役官兵宣讲解答有关优抚、安置、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方面的法律知识;举办2024年春季退役士兵国家安全法知识讲座,帮助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引导退役军人切实增强法律意识、维护国家安全意识;利用走访慰问时机,志愿服务队和工作人员开展送法上门;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全年累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6场。
3、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我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2024年度我局主动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68条。
(二)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法治合力。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总抓全局法治建设,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重难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三级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带头开展自学,精读熟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信访工作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普法与法治政府、法治实践等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法治形式,注重解决突出矛盾,努力做到学用结合、学思结合。三是党组带头依法决策做表率。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强化法纪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对照法律法规制度依法决策。
(三)推进法治决策,规范权力运行。
1、健全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体系。多主体协同,形成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合力。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承担相应法律援助任务,协助处理相关涉法事务,保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广东正治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由律所指派6名律师定期进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供现场法律服务;同时在广东正治律师事务所专门加挂全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站牌子,全天候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服务。二是联合区司法行政部门建立了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全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退役军人工作站(窗口)有效整合了辖区内法律服务资源,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订有关规定,按要求定期对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订;认真细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部门规范性文件均进行合法性审核,努力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3、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全面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审核各类重大决策文件。领导班子在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守广泛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实际情况,对本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梳理,修订完善《汕头市澄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四)依法依规行政,保障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1、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运行事项工作流程和服务指南,通过多部门协同,让退役士兵接收报到、落户、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预备役登记等工作“一站式”联办,2024年度退役军人报到共203人,全部实现接收报到“一站式”办理。
2、严格依法依规行政。依法依规开展重复访专项整治和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活动,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
3、提升信访工作质效。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等基层治理模式,切实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确保退役军人稳定。二是落实信访代办制度,充分发挥基层信访信息员、代办员作用,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加可持续。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退役军人基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仍有差距
在法治建设方面缺乏系统的机制和制度保障,导致法治建设工作推进力度不足,难以形成高效的法治建设合力,法治建设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专业人员力量配备不足,现有干部队伍力量难以完全满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不足,导致法治建设工作难以得到高效监督和推进。
(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扩大
在法律法规的宣传方面,依然是沿用传统宣传栏的方式,形式单一,受人员、经费影响,宣传活动开展次数不多,宣传效果不太理想,宣传范围不甚广泛,达不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造成一部分退役军人尤其是农村籍退役军人对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政策了解不详细。
(三)基层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能力有待提高
对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工作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对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力度不足,政治素质、法治意识、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涉及退役军人的各项政策执行力度存在打折扣现象,依法有效处理基层矛盾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引导退役军人通过正当合法渠道反映诉求依然任重道远。
三、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建设。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体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解读运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法治建设和参加依法行政业务培训,提升法治能力,努力健全学法工作机制。
(二)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立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职责,创新拓展宣传阵地,围绕优抚褒扬、移交安置、就业创业等工作内容,突出重点,贴近实际,开展积极、主动、有效的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在法律政策范围内维护自身权益。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牢牢把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帮助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提高对相关法律政策的正确理解和灵活运用的能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局面。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持续推动全区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运行。
(三)提升法治政府建设队伍水平。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相关业务工作人员进行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法律素养、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水平,适应依法行政的工作新要求。
(四)健全法治运转机制。立足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全局各项制度建设,把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到位,实现法治建设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