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澄海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4年度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法治思维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2024年澄海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内法规列入区农业农村局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召开机关青年干部读书会,结合法治乡村活动宣传进行宣传,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头脑。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等方面集中学习研讨4场次。
2.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的重点内容。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着力推动我区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制定《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列出必学党内外法律法规12部,选学13部,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精准化,全面提升全体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3.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制定印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和工作安排,把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动推动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任务落实落地。通过召开警示会,专家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集中学习;依托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的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开展自学;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积极开展党纪专题学习。配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0余本,各级党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共37场560人次。
4.打造专业化行政执法队伍。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区农业农村局现有51人持有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队伍统一配备执法服装,在执法活动中严格规范着装。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2024年度学法考试,按要求人均达到40学分,考试优秀率达100%。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专项业务培训和法治素养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法治素养。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全面履职
1.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区级行政职权下放。对照澄海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专人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管理工作,确保区农业农村局依法行政依法履职。高度重视区级行政职权调整工作,杜绝重放轻管。认真研究并组织落实有关规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行政职权下放工作的通知》(澄农农知〔2024〕25号),明确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依法履行审查审批、批后监管、行业管理等职责,并加强对各镇街道的培训指导,切实提高基层承接能力。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正治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担任区农业农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区农业农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区农业农村局重点严审增量、清理存量,2024年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4件,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2件,在制定过程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做到行政执法结果有公示,执法全过程有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有法制审核。2024年度依托区政府网、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280条,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二是依法开展各项专项执法工作。全面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制订《2024年澄海区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全面部署2024年我区农资打假工作,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执法方式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在全区全面开展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屠宰、农机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全力以赴做好伏季休渔期间各项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依法依规履行海域监管职能,积极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和涉企乱罚款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严肃认真受理投诉举报。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依法办理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事件。2024年共受理12345投诉举报88宗,其他来信来电投诉举报49宗,及时依法妥善处置,着力构建竞争有序、公平公正、诚信守法、放心使用的农资市场环境。
(三)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1.修订完善并宣传乡村治理有关政策文件。修订起草《汕头市澄海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印发《汕头市澄海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过程公平、公开、公正,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修订印发《汕头市澄海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保障广大农民居住权益。宣传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认真做好仲裁案件审查和受理,保证仲裁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覆盖。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汕头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年度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7户,目前我区137个行政村已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覆盖,并及时报农业农村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平台和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积极开展法治宣传
1.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工作方案(2021—2025年)》,制定《澄海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压实各部门普法和执法主体责任,将普法融入农业农村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扎实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2.扎实推进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工程。同步推进机关法治建设和乡村法治建设,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安全生产宣传月等系列活动。围绕重点工作服务中心大局开展特色普法宣传,如移风易俗宣传、农业执法业务培训、放心农资下乡、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等。通过对外电子屏宣传、现场宣传、入户宣传、深入田间宣传、专题培训班等形式,结合执法过程开展精准普法,确保普法活动社会覆盖面广、农民群众参与度高,有效提升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大力提升我区农业农村普法实效。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具体体现在:
(一)执法力量仍较为薄弱。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一大队现有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0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冻结部分编制,影响执法员招录,实际在岗执法人员只有4人,且尚未招录到专业对口的法学或涉农专业人员。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量大、覆盖面广,执法工作应急情况多,仅有4名执法人员难以承担目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执法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队伍建设还需持续推进。
(二)经费保障不足,限制执法效率。执法车辆、执法艇装备老旧,维修频次和维修费用高,尤其是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期间需要出动频次高,影响执法效率。部分工作受制于资金短缺,暂时难以推进,如部分“三无”涉渔船舶因缺少经费未能及时拆解只能暂时停泊于临时停泊点。
(三)法治宣传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区农牧渔从业人员平均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提升全民法治意识需要一定过程;缺少普法专项经费,难以制作和购买特色普法宣传品,只能挤占办公经费自制宣传单,趣味性不强;受经济大环境影响,部分涉嫌违法经济活动有抬头迹象,对我局普法宣传工作和依法治理带来一定压力。
三、2025年度工作计划
接下来区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对照上级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为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加快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党建引领,打造学习型机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理论学习,坚持学思用贯通,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上,持续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对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动态调整,不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推进职权下放各项工作。对已下放事项继续进行监督和指导,帮助各镇(街道)做好职权承接工作,助推镇域经济发展。
(三)落实干部培训,建设法治执法队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治教育培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四)加强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分类分层精准普法,创新学法普法模式,注重提高普法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