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澄海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扣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扎实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专题调研,主动部署包括“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内的13个方面专题调研,全面摸查改革新情况和新问题,聚焦各领域的堵点、难点、痛点,研究谋划符合本地实际的新办法新举措,推动澄海全面深化改革的生动实践。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多场次安排传达学习法治建设相关议题,出台《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汕头市澄海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汕头市澄海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汕头市澄海区2024年涉外涉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等文件,高站位谋划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持续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等,深入推进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工程,扎实开展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政府职能更加优化协同高效。严格落实中央、省和市改革部署要求,按照《汕头市澄海区机构改革方案》,完成社会、科技、数据、金融等领域改革任务,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人员、编制、职能配置。常态化推进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在省政务服务网公布区级权责清单4575项并实施动态调整,新梳理形成镇(街道)实施的政务服务行政职权清单37项。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梳理公开2024年澄海区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清单共348项,持续优化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流程。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全区累计推出50件“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事项。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房地产买卖合同等更多业务实现“一网通办”,全面落实市场经营主体“一照多址”改革,以高效率高质量的政务服务回应群众关切、保障民生诉求。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梳理形成澄海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共25项,澄海区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共41项,推动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严密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做法和规定。常态化开展政企“直通车”工作,举办“2024年度区工商联新会员培训班暨民法典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送技改政策入园,助力企业增资扩产”等宣讲服务活动,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用心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
(三)依法行政制度机制不断健全。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组织相关集中学习5场次,区委党校先后开设《〈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解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等课程,全年培训党员干部约1500人次,强化“关键少数”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区政府法律顾问全年出具法律意见613份,其中涉及政府合同协议审查6件,涉及政府投资项目7件,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4份。编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努力防范化解行政法律风险。
(四)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在全市首创编制印发《镇街高频执法事项行政执法指南》,强化体系化、精细化、专业化指导。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办案能力,2024年全区各执法单位共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231场次。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紧盯道路交通、市场监管、建设施工、燃气、安全生产、农业渔业、水域等重点行业、领域,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全年依法查处案件869宗,深入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进税务、政府采购、中介超市、水利建设、烟草零售等多个行业领域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健全行政执法协作和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2024年我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9场次,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10宗,司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1宗。持续打造完善“四式四化”行政执法监督“澄海样板”,认真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实地检查48场次,“回头看”26场次,制发了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5份、整改通知4份,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的纠偏纠错功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有效覆盖。大力支持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工作,区政府高质高效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15件、政协提案42件。推进“府检联动”,区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意见书32件,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5件,磋商函10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深化行政内部监督,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11项,区审计局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5个,提出审计建议45条,不断促进政府全面依法履职。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公开发布区政府及部门文件政策解读9件次,办理依申请公开件28宗,及时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4年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70件,受理后办结(含上年结转)261件。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指导作用,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2份,倒逼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20件,出庭应诉率100%。
(六)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健全行政调解先行、人民调解参与、司法调解介入的行政争议大调解格局,在全区11个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站,突出行政争议的前端化解,全区2024年排查化解行政争议和容易引起行政争议的民事纠纷逾千宗。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配合,深化“府院联动”,签订《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备忘录》,推动形成合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水平,因地制宜打造4个镇级、25个村级综治中心建设示范点。创新法院、检察院挂钩派驻镇(街道)模式,组建17个工作组挂钩派驻11个镇(街道),推动政法衔接合作常态化。落实区法学会在各镇(街道)综治中心建立基层服务站点,安排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进驻提供法律保障。加快推动数字技术赋能基层治理,加强运用“粤平安”等信息平台,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整合辖内已建的智慧烟感、低空鹰眼、综治一张图等信息化系统,依托视频AI和预警对接,识别公共安全隐患或突发事件的预警信号,为综治中心提供实时情报和决策支撑,实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进一步优化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不够均衡。一些部门和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足,内设法制机构功能弱化,缺乏从事法制审核工作的专业人员力量,在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管理规范性文件等方面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存在信息化制度尚不健全、数据资源和信息系统整合力度不够、数据共享融合不够等问题,在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效率方面还有较大空间,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人才相对匮乏。
(三)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仍存在薄弱环节。执法人员未完全到位,“人少事多”“一人身兼多职”“工作疲于应付”的矛盾较为突出。执法经费、设施设备不足,导致执法办案效率低、取证难、信息化执法受限等问题。下放职权部门对镇街的执法业务的指导培训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增强。
(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各业务主管部门在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职能协同作用发挥尚不到位,工作积极性、联动性、互补性有待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的积极性不强、专业能力较为薄弱、资源配置存在不足。当前一些行之有效的调解模式未能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品牌化,示范带动效果不明显。
三、2025年工作主要安排
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汕头实践贡献澄海力量。
(一)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推动,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力促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工作均衡发展,全区法治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二)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动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着力构建履职精细化管理体系。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动数据归集共享,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以法制审核人才为核心的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质效。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应用,加强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赋能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三)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完善职权下放部门与镇街对接机制,继续探索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举措,配齐建强行政执法工作队伍。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动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四)加大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增强定分止争整体合力。探索在治安、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劳动保障等案件多发领域建立行政复议条线专项调解机制。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反馈作用,推动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强化经验总结推广,打造群众欢迎的特色调解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