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生态环境澄海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坚持“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思路,以贸促工、以工兴贸、工商并举的工作要求,为坚定不移以头号力度推进“百千万工程”、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澄海篇章提供坚定法治保障。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我局2024年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三中全会的重大历史意义。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三是局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市直正科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强化理论学习成果转化。四是各党支部党员干部通过学习研讨、交流心得等形式推动学深悟透。
(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持续推动我局法治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学习计划专题学习,通过局长办公(扩大)会议、党支部会议、专题会议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等专题学习。二是深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组织集中学法,研究部署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三是聚焦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做好相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我局职责对相关任务落实情况梳理,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工作。我局始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按照要求制定《汕头市生态环境澄海分局2024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澄海分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学习任务与普法责任,形成有计划、有步骤、有监督的学法普法工作机制,确保普法工作的持续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日常执法检查中,认真细致开展执法中普法宣传,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向当事人说明执法的事由、法理和情理,力求案结事了,减少执法争议,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2.推进包容审慎,温暖执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按照《汕头市生态环境行政违法当事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减轻罚款。今年以来,对18宗符合要求并主动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按照程序公开道歉、作出生态环境守法承诺的当事人,依法依规对其减30%-50%的处罚金额,减少处罚金额共计223.7906万元,有利于督促违法当事人承担社会责任,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优化简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按照《汕头市实行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汕头市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规程》等配套文件要求,推行重点环评管理、豁免环评办理、简化环评编制内容、告知承诺制审批。对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今年来共完成建设项目审批49家。对于需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全程跟踪服务,配合企业完成各项审批工作。进一步推进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的同时,修订完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澄海分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试行)》,规范建设项目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
3.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开展日常各项行政执法活动。二是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自由裁量标准,实行自由裁量审核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裁量权的行使,没有出现大案小罚、小案大罚,同一类型同一情形案件不同行政处罚的情况。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不断提升我局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执法水平。四是重点做好生态环境领域规范化执法。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做到“上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五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行接机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六是推行温暖文明执法,推广运用《汕头市行政执法部门现场执法规范指引》,使用文明执法用语。贯彻落实《汕头市生态环境行政违法当事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工作指引(试行)》,广泛引导环境违法当事人主动纠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推行说理式执法,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要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理由,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七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释法和指导作用,认真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收集、编辑报送工作。
4.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落实“三项制度”。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环境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实行集体研究决定,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为局法律顾问,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制定等的法制审查。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以及《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及时做好事先事后执法信息填报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案件全过程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
5.狠抓信访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定期召开环境信访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环境信访调处,深入践行浦江经验,认真落实领导包案,深入基层走访群众,扎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今年来共受理环境信访举报案件1696宗,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全国两会及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期间,我局分别制定了《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澄海分局关于做好全国两会特别防护期信访维稳工作方案》《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澄海分局全国两会特别防护期信访维稳应急预案》《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澄海分局关于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特别防护期信访维稳应急预案》及《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澄海分局关于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特别防护期信访维稳工作方案》,我局还以区环委办名义印发实施《汕头市澄海区2024年生态环保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我区涉环保“邻避”问题防范化解工作,认真做好我区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维稳工作,我区生态环境领域总体平稳,未发生重特大生态环境事件。
6.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宣传专班,收集梳理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亮点成效相关图文、影像材料,通过制作宣传册、视频等方式展现近年来我区通过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提升人民生态环境幸福感的典型示范点,大力宣传澄海生态环境建设的故事。持续开展《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依托“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生态环保主题宣传活动,今年累计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志愿服务进企业、进乡村活动16场次,现场为企业、乡村“送法”,宣扬绿色低碳理念,倡导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落实各相关镇、村及时更新省环境文化宣传橱窗海报,目前,我区共有19个橱窗,涉及7个镇和2个街道,分别分布在16个村、2个社区和1家企业,橱窗状态均为完好。对照省环境教育基地申报条件,督促指导汕头市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有限公司完成材料申报和现场评审。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环境能力建设不足,服务型行政执法意识不够深入。基层执法人员编制少,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队伍老龄化、断层现象明显,法学类或生态环境相关专业学位的人员较少。专业水平参差不齐,运用自动化、科技化手段开展环境巡查和执法监管力度不足,与量多面广线长的污染源相比差距较大,面临的问责压力日益加重,无法满足新发展阶段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新要求。造成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各项要求落实的不够主动,行政指导等服务型行政执法手段运用不熟练,说理性执法运用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二)长效监管机制亟待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效率不高,生态环境领域“大监管”新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构建。目前我区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推进,各级网格长特别是镇街、村居二级网格无法真正发挥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环境监管职责,生态环境监管治理能力、科技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环保宣教普法力度仍需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任务繁重,集中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机会较少;另一方面受限普法宣传经费少,普法广度、深度和覆盖面仍有待提高,同时,在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事迹上仍有欠缺,普法宣传渠道有待拓宽。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污染防治实现新突破,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和美富裕澄海提供绿色法治保障。
一是继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将普法工作融入到部门工作中,融入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守法。
二是继续推进行政指导工作。按照上级行政执法规范化的工作部署,及时做好事先事后执法信息填报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案件全过程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生态环境监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四是加大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在今后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将进一步挖掘潜力,利用、渗透各种现代传媒资源,更好地开展后期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