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区相关配套文件,按照我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相关安排,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水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强化法治思想引领,把好法治建设“方向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通过培训课程、专题学习、“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效实施。
统筹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中贯彻落实。明确工作分工,落实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组织推动、依法决策、学法守法、法治考核的责任,发挥“关键少数”的领导作用,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工作合力。局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到自身对法治建设起到的关键推动作用,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亲自谋划部署,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同时,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推动领导干部和职工学习、模范践行。
二、全面落实工作要点,细耕法治建设“责任田”
(一)严格落实制度,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认真做好文件审查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依法对重大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对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进行民意调查,及时反馈意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每年与汕头正治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相关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案件分析及重大专项事务法律论证等多种类型服务,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提高水务依法行政水平。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服务效能。
一是事项全面进驻,提高服务效能。实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建设,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通过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实行材料缺失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尽可能减少申请人申办事项到现场跑动的次数。同时对标市局,全面梳理常用审批事项所需材料的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并实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事项,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流程,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今年来,我局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办结各类申请55宗。
二是事项“应放尽放”,业务“吹哨报到”。结合区水务局自身实际,按照“逐级、分类、精准”的原则,认真研究下放事项,慎重考虑各事项是否具备下放条件,确保对服务群众功能强、群众需求多、有助于经济社会发展且贴近基层管理能力实际的事项做到能放尽放。坚决贯彻《澄海区“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实施细则》,主动对接、联动上下,加强对各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平稳推进。
三是明确权责清单,提升监管质效。认真梳理我局的权责清单,明确法律依据,明确职权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关精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及时在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示。同时我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征收情况均在“双公示”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系统上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中介服务清单等已在网上全面公示,真正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同时,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及时将行政处罚等信息在“双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强化和规范信用约束,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三)加大队伍建设和培训力度,严明公正执法
一是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职责,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申领、换发、年检、注销执法证件,确保持证上岗。今年来组织公务员新申请行政执法证8人次,执法力量得到明显充实。积极鼓励、支持在职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我局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2名,法制工作基础更为夯实。结合水务执法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同时深化开展“走出去”法治教育,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有关经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
二是线上线下并举,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水平。我局坚持把局机关全体同志、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法作为重点来抓,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活动,将学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结合起来学习。开展普法进机关活动,定期组织学习,同时结合学法平台、参与民法典有奖竞答等渠道开展线上学习,及时高效完成年度学法考试任务,丰富干部职工业余学习生活。
三是紧绷廉政之弦,做好我局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和有效化解风险的能力。在学习过程中,注重交流,抓好典型,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参加领导干部现场旁听庭审活动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使干部职工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紧绷廉政之弦。
四是落实监管制度,切实规范执法程序流程。严格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结合水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我局执法制度,配备必要执法装备,加强专业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服务意识。
五是创新执法手段,改进执法方式和理念。一如既往保持严厉打击违法采砂和各类违章搭建物高压态势,震慑违法水事行为,实施全天候式的动态巡查,切实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取缔一宗。同时,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树立执法服务的理念,在依法行使水行政处罚权时,采取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执法步骤和方式,说服和引导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一年来,我局查处非法取土案件1宗,已按程序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并公示。
六是保持高压态势,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严格按照区扫黑办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水利工程建设、涉河(库)违建、河道采砂、水资源保护、垄断农村资源等涉水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集中深入开展涉黑犯罪线索摸排,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运行。2023年以来清理违章构筑物约65宗,累计拆违面积约6705平方米。印发《澄海区非法取水排查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全区范围内取用水情况,强化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持续巩固良好用水秩序。同时强化部门协作,通过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巡查等形式,提高执法效率。五部门联合发布《汕头市澄海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协作,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共同保障水安全,为澄海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严格落实普法责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贯彻实施2021-2025普法规划。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普法责任清单等制度,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切实开展法治宣传。
二是明确重要时间节点。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 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普法,切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时宣传新修订、新施行法律法规,增强法治宣传时效性。
三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采用电视、广播、灯迷、公众号、宣传标语、车间参观宣讲等多种宣传形式,扩大法治宣传的声势和影响,2023年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与群众形成良好互动,提升法治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
(六)坚持定期巡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坚持一把手总负责,层层签订“澄海区水务局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切实做到职责明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是抓住重点,开展安全检查。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巡查,认真组织开展重要时段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水利工程建设、水电站运行、涵闸启闭、河道采砂为重点,采取单位自查和局机关检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强宣传,增强安全意识。通过多次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引导和规范系统干部职工生产、生活的安全行为,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更好地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三、目前存在问题与不足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具体表现在:一是队伍建设尚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求,受现有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影响,人员编制总数有限,业务人员配备不足,人员力量总体薄弱,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与新时期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新要求还有差距,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装备欠缺,执法设备较为老旧,面对日益复杂的执法形式和日趋严格的执法要求,执法工作开展稍显力不从心,落实“三项制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经费保障不足,受经济大环境影响,从中央到地方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财政预算优先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强化预算约束,严控各项支出,普法相关专项经费多集中在司法、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缺乏相关经费支持,向社会公众普法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理论学习形式不够多样,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队伍建设还需持续推进;五是本辖区河段全面禁采河砂、线长面广,违法采砂机动性、隐蔽性强,且偶发生于相邻市区交界河段,管理和打击难度大。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局将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对照上级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要求,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学深悟透,强化法治思想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述法履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组织重点学习内容,列入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和职工进一步学习,并定期听取本部门各业务股室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二)开展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建设业务培训,以学用结合的形式进一步提高水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理念,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水行政监管。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改进提升执法手段,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水平。
(三)落实责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结合“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开展3月22~28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6月“安全生产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法治意识。
(四)深化改革,提高审批办事质效。紧跟上级各部门大力推动职权清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办事流程,按照“十统一”的要求,及时完善并公开办事指南、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最大限度简化群众办事流程。
(五)及时公开,执法全程公正透明。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事项执法结果填报、公示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