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区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区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关于推动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于财政服务与管理各项工作中,依法履行财政职能,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有效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方向正确
区财政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住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重视加强深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财政实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观察财政新形势、研究财政新情况、解决财政新问题的能力水平。
区财政局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第一议题”等制度,持续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专题学习重点内容,今年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等方面集中学习研讨8场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内容。同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支部主题党日和集中学习的重点内容,鼓励干部职工通过借助“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等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坚持严格决策程序,确保决策规范依法
区财政局党组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厉行法治,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带领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局全体干部职工,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局领导班子注重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学习,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深刻领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原则、内容、要求和程序规定,为有效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奠定扎实的基础,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合法性审核等制度,实现决策流程法定化、议事公开化、决策民主科学化。
三、强化财政法律意识,提高财政队伍法治素养
(一)坚持全员学法树立法治理念
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以上率下,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学法,通过主题党日、广东财政大讲堂平台、“学习强国”app等多种途径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增强财政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理念。
同时,深化财政廉政建设。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现场观看庭审、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举办“诵经典 话家风 涵清廉”读书分享会等多种活动,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重视规范行政执法的基础工作
区财政局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减免责事项清单制度。严格落实省、市、区有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坚持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做到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主体、权限、依据等信息,事中佩戴执法证、亮明执法身份,事后及时公示执法结果;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用复印、拍照的方式对需要留存的证据材料进行记录,文书送达过程通过送达回证进行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关键环节记录留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完成全局干部职工每年学法40学时和专题考试。2023年全局共计69人参加学法考试,100分共60人,平均分为99.62分,优秀率为100%。同时,聘请公职律师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推动财政政策信息公开
坚决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除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外,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预决算编制、执行情况。同时,推动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开展2022年预决算公开核查,以广东省预决算报告公开填报系统为依托,规范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聚焦主责主业,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供保障
(一)聚焦主责主业,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千方百计抓实收入组织工作,有保有压保障重点支出,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牢牢稳住财政收支基本盘,为推进全区高质量发展各项重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聚焦兜牢民生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6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31亿元,全区十项民生实事支出34.1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74%。
(二)结合财政业务工作,及时做好资金保障
1.为加强法治工作力量提供经费保障。2023年区本级预算安排区公安局澄海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区人民法院购买服务人员经费、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经费、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专项经费和社区矫正购买服务人员专项经费等。
2.全力为我区普法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2023年预算安排普法宣传工作经费和扫黑除恶专项资金。
(三)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切实规范财经秩序
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法定监督职责,坚持把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作为重要任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等9个方面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规范财经秩序,切实提高财政保障和管理水平。
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借培训之名变相公款旅游专项整治”、“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专项整治”、“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以查促改,督促单位立行立改、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确保财政监督检查更有效。
(四)聚焦关键环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强政府采购监管
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明确全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推进减免中小企业履约保证金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督促采购人提高质疑答复质量,及时化解争议,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良好秩序。同时,以大数据和专项检查未抓手,全方位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依托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开展常态化监管,对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加强指导、及时纠偏。开展2021-2022年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政府采购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组织全区预算单位自查自纠并开展抽查,根据检查结果,向各预算单位印发专项检查工作情况通报。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强化各预算单位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充分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落实各项企业奖励政策,及时拨付各项扶持金
区财政局积极落实各项涉企惠企政策,2023年共兑付上级扶持企业发展资金5913.36万元,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3.聚焦政银企对接服务,发挥金融“活水”作用
加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方交流沟通,召开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编写《2023年澄海区辖内各银行信贷产品汇编》,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业务力度,全力支持“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
4.推进“粤财扶助”平台建设,助推澄海区政策服务便利度有效提升
区财政局联合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区属各单位、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梳理本部门(镇、街)出台实施的补贴政策,形成澄海区惠企利民补贴政策清单,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保障政策信息准确性、及时性;通过“粤财扶助”平台依法公开政策信息、补贴项目信息,解决企业和群众优惠政策“找不到、看不懂”的堵点痛点,提升惠民政策知晓度。同时,逐步实现惠企利民财政补贴项目“一张网”办理。切实解决以往企业群众线下申报手续繁琐、“多次跑”“多头跑”等问题,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获得感。
五、推进普法宣传教育,财政法治氛围浓厚
(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精准普法
结合财政职能、业务性质及服务对象,制定《2023年澄海区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11条普法责任事项,于2023年5月11日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充分利用多种媒介,扩大普法覆盖面
通过电子显示屏、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活动展板等载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新出台、新修订的与财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展示财政普法动态,提高普法效率,创造便民环境。
线上运用“两微一端”、普法短视频等开展普法宣传;线下以春节、元宵节、“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各项专题行动,进一步做好普法的社会面宣传。例如:6月份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11月12日上午,结合平安建设活动在澄海区府前广场面向社会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鼓励群众、动员群众,进一步凝聚群防群治强大力量,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年来,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仍有差距:一是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还有进一步增强的空间,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专业性人才相对紧缺,亟需培养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才,通过发挥其专业素养,更好地带动其他执法人员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二是宣传渠道还有拓展空间,普法影响力稍显不足。区财政局普法渠道现阶段主要是利用局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告示栏张贴公告、线下实地开展普法活动。普法范围一定程度上集中于局内干部职工和特定普法对象,普法活动的知晓度有进一步拓宽的空间。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还需进一步加以丰富,法治宣传覆盖面尚需一步拓展。区财政局普法宣传工作大多依托宣传讲座、LED屏幕滚动播放、微信公众号、网络学习平台来开展,在普法活动形式新颖度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近两年利用类似的普法宣传教育形式的背景下,难免会陷入普法形式较为单一的境况。四是区财政局对外宣传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缺少结合日常生活、工作的实例,采取生动的方式,对财政法治工作进行宣传,对外宣传财政法治工作的力度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
2024年,区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为全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依法行政意识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财政政策要求融合起来,强化责任意识,持续加强法治财政建设,促进财政行政权力规范、有序、高效、廉洁运行。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财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等学习平台、邀请公职律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讲解等形式,开展法治学习教育,提高区财政局法治学习的深度,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办事的水平和能力,将法律法规更好地运用到工作中。
(三)加强对外联系,优化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普法重点工作来抓,坚持普治并举、内外并重,结合财政职能,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加强与政法等其他职能部门间的协调联动、齐抓共管,面向群众、企业宣传法治建设相关知识,为财政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精准高效的财政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四)积极挖掘先进典型,提炼法治建设工作亮点
建立一支信息宣传队伍,鼓励干部职工从日常的点滴工作中提炼出工作亮点,汇聚出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正面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