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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统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24-01-15 11:4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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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推进澄海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局党组第一时间开展学习研讨,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党课、专题培训班、党支部会议等形式,引领带动全局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全年共开展专题集中学习3场次。二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我局通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读书分享会、业务骨干组队学习、知识竞赛等方式,广泛开展二十大报告的学习宣讲,引 导全体干部职工读原著、学原文,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确定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点战略、重大决策,特别是深刻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专章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坚定决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重点学习目录。二是集中采购一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物,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年共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场次。结合“五经普”工作,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宣传工作,全年共开展法治培训6场。三是召开党组会学习传达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和区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精神。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习,充分利用国家学法考试平台、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学习强国、钉钉等网络平台资源,学习省委“1310”具体部署,将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部署精神上来。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局主要负责人多次专题听取统计法治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行政决策、统计执法、统计普法等有关重大问题。二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普法,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守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三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普法,在推动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全员提升工作中,为局全体干部职工、镇街一级分管领导讲授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四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股(中心)负责人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四)全面履行统计法治政府建设职能

        一是加快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组织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理论学习和学法常态化,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水平,强化“依法统计”理念。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针对近年来政府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区统计局及时建立统计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过程和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执行《汕头市澄海区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汕头市澄海区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汕头市澄海区统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节,并及时公示统计执法情况。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新行政复议法,今年来,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继续实施跨领域部门综合执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检查我区2家企业,并将抽查结果录入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进行公开公示,督促企业规范、依法、诚信经营,进一步强化企业的法治意识。

        三是常态化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不定期开展“送法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和统计调查对象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普及统计法律知识 营造良好统计氛围》《经济普查知多少》等宣传资料,累计派发宣传资料近万份,进一步提升统计法和经济普查工作的社会知晓率,提高统计部门社会公信力。举办以“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为主题的“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通过现场发放统计宣传资料、举办灯谜竞猜活动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普查内容、普查方式、普查特点等,提高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和配合度。参加澄海区2023年“12·4”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澄海奥飞广场开展以“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为主题的“12·4”宪法宣传周暨统计法颁布40周年法治宣传,现场设置宣传展板,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资料,为依法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浓厚的统计法治氛围。

        四是制定《澄海区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五是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广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要求,实行行政执法免责清单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针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共检查企业31家,其中,对4家数据填报异常的企业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

        六是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制订《澄海区统计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诉讼衔接联动机制。目前尚未有需出庭应诉案件。

        七是按时做好信息公开。一方面,及时按照时间节点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持续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另一方面,扎实做好各类规划和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按时公开统计月报和统计公报,及时准确做好统计相关政策发布解读,增强回应关切效果,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持续加强。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企业的统计法治意识不高。目前企业的统计工作大多隶属于财务部门,具体统计工作由财务人员兼任,很少有企业单独设置统计部门或统计人员岗位,财务人员兼职统计工作时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重财务轻统计的情况时常发生;统计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出现人员变动时统计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对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和统计业务培训的效果延续性不够好,对统计指标含义、填报逻辑、最新的统计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理解不到位、统计工作专业化程度不够高等问题仍然存在。

        (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强。一方面部分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自觉性有待提高。另一方面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仍然有待提升,形式较为简单,主要以分发宣传资料和知识竞赛为主,面向企业开展统计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导致统计法的社会知晓度还不够高。

        (三)统计执法监督力量依然不足。受制度因素等客观条件影响,目前我局持有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人员仅2名,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力量薄弱,严重制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澄海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服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守依法统计工作底线,继续通过党组会、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统计改革文件要求,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考试,提升统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充分利用“双随机”抽查、部门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大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义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能力,将统计普法工作从内到外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广东省统计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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