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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09 15:48
  • 来源: 澄海区司法局
  • 发布机构: 澄海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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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澄海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奋力谱写澄海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报告如下: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

  澄海区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住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2023年,区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澄海篇章的决定》等重要决定;区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审议通过《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澄海实践的决定》等重要决定。通过部署谋划“聚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法治澄海”在内等系列工作举措,进一步明确和深化中央、省委、市委的重要工作部署在我区的具体落实安排,推动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在澄海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澄海区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厉行法治,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持续抓好法治建设整体谋划部署。听取政法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研究部署“建设平安澄海法治澄海”等法治建设重大事项,部署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在全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促进提升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及省、市配套文件规定,结合市2023年法治建设“两个要点”和我区具体实际,制定印发澄海区“一规划两纲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澄海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二是深学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规范性文件35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集中学习研讨5场次,并落实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融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体系,在区委党校主体班次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澄海法治建设》《科学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等专题课程,抓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三是督促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履职。持续开展专题述法活动、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组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等,锻炼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四是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各级各部门积极融合潮剧、灯谜、版画、剪纸等澄海传统文化项目,以接地气的普法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二、着重聚焦关键环节,多措并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一)推进政府职能全面履行。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布和实施澄海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梳理“综合查一次”清单,进一步健全综合监管措施。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文广旅体、医疗卫生、交通、粮食、生态、税务、金融监管等64个监管领域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并推进实施工作。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全区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100%。推进关联高频事项集成化办理,全区累计推出52件“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事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实施《澄海区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明确19项重点任务共65项具体措施。落实政企“直通车”制度,2023年开展政企沟通活动共76场,主动研究解决企业合理诉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经济秩序,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宗,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0宗。深化涉企法治服务,推动在江西商会办事处设立便企公证服务点,全面拓宽出入境、户政、交管网办事项。进一步完善澄海玩具协会调委会建设,聘任专职调解员5名,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每周三在玩具协会“坐诊”,为协会会员免费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我区玩具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公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进区政府及其部门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坚持区司法局负责人固定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用地会审会议及各项专题会议,结合会议议程邀请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行业代表等参与决策论证,助力防范法律风险。切实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一年来完成622件次行政决策事项、政府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协议的合法性审核。推进司法所长常态化列席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行政执法免责清单制度,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执法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规范日常检查、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证集中换(核)发工作,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组织开展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全区共175人参考通过并陆续做好证件申领工作。目前,我区持有执法证人员1578人,其中镇街1028人。推进“粤执法”平台应用,目前全区各执法部门已全面上线应用“粤执法”平台,同时加大培训力度,今年来组织技术人员对各镇(街道)新持证的执法人员进行办案实操培训、组织工程师到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点对点”业务实操培训。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23年我区召开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通报和部署工作共4场次。为进一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区组织区政法机关业务骨干,特邀区行政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成立检查组,开展镇(街道)执法监督工作,重点检查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案件办理、信息化执法等情况,促进问题查纠整改。

  (四)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处置。建立突发事件“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进一步完善基层应急处置组织体系,设立镇(街道)应急指挥中心,统筹协调辖区内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各镇(街道)至少配备一支应急救援队伍,涵盖城市和森林消防、防汛防风和自然灾害等救援领域。织密社区网格,推行“中心+网格化+信息化”模式,全区划分为199个基础网格并依托“金凤码”平台细化为530个网格,全部配备网格员,统筹整合矛盾化解、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消防安全等工作,调动群防群治力量,全区网格活跃度均达100%,共办结网格化事件17450件,办结率达99.97%。

  (五)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全面铺开“庭所共建”工作,建立基层法庭与司法所“诉调对接”的工作机制,成功调解13宗纠纷,其中进行司法确认7宗。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大行政争议的调解、和解力度,引导矛盾多元化解,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45宗,办结案件127宗,当事人自愿撤案数占结案总数的33.1%。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则和年度报告制度,2023年行政诉讼案件共15宗,已开庭7宗,均按照规定出庭应诉。

  (六)持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凝聚内外监督合力,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同向发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支持区政协机关在全区设立镇(街道)政协联络工作室,推进政协工作深入基层,支持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检查、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等,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深化“纪巡审”联动,将“经济体检”和“政治体检”相融合,提升监督效能。充分发挥监察建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监督和指引作用,督促行政机关规范行为、堵塞监管漏洞。深化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更新工作。强化对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回应,区政府办公室积极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宗,发布政策解读5篇。

  三、坚持问题导向,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堵点难点

  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澄海区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但随着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仍有差距。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不够深入,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上存在传达落实较多而结合实际的自主创新实践较少,不能够充分发掘创新本辖区、本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亮点。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平衡,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逐级递减的现象;仍有少数基层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未能将法治要求落实到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中。三是法治工作队伍力量仍较为缺乏,招考招聘在岗位限制方面相关规定要求较严,部分单位在招录充足的专业对口人员上存在一定困难,导致出现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不相适应的现象;此外,部分单位一线执法人员、基层执法人员不足,年龄结构老化,一些人员对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新业务知识和新技术学不牢、吃不透,办案综合素质跟不上新的执法要求,行政执法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与实际工作需要存在差距。四是运用信息化手段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有待加强,当前政府间数据共享开放的程度还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数据壁垒”,各级各部门审批监管工作联动的质量效率有待提升;同时,群众对信息化监管方式的认识不够充分,认可程度不足,需进一步推广普及。

  2024年,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工作。抓牢抓实与深圳宝安区开展法治建设结对提升工作的有利契机,加强交流合作,学习吸收深圳地区先进经验成果。优化和加强法治督察检查,全面提升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进一步建强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办事的水平和能力。统筹调配法治工作力量,强化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工作队伍建设。

  (三)以更高要求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工作,加大信息技术的应用。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各级行政机关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意识。继续深入推进镇街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加强安全生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探索“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澄海路径。

  (四)持续优化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深入开展“说理式”执法、以案释法,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普法履职主体责任,加大各级各部门线上线下联合普法力度,提升“谁执法谁普法”效能。整合各类普法资源,创新打造更多生动灵活的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大力提升工作精准度和普及度,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普法学法浓厚氛围,促使全民法治意识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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