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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华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04 15:5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澄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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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澄华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现将2023年澄华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深刻领会理解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部署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推动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工委、办事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问题,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强化依法决策意识,特别在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过程中,严格规范落实向党工委请示报告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工委会报告制度。

  (三)传达落实上级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定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系列学习。同时参照《澄海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及其分工方案》《澄海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根据街道实际情况,明确各社区、各部门责任,将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宗旨,秉承“便民、贴心、高效”的服务理念,着力建设标准化、人性化的政务服务中心,为辖区群众、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创新推出社区网格代办窗口,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持续提高澄华街道政务服务水平。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综合业务自助办理区配备“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粤智助”指引清晰并配备相关宣传册,24小时正常开机使用,方便辖区群众、企业自助办理业务。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人员无“吃拿卡要”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各类窗口服务有序进行,窗口审批事项、项目全部到岗到位。四是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积极推广使用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以实现集中到一个平台办理事项。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现设置办事窗口14个,包含综合受理窗口1个,分类综合服务窗口3个。除澄华派出所户籍窗口事项外,其他进驻中心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在综合窗口分类受理,有效实现一窗综办。同时实现全区282个跨域通办事项可在综合窗口咨询、政务网、粤省事上实现办理,满足辖区群众、企业多样化办事需求。

  (五)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总体要求,扎实做好各类规划和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有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统一公开,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推动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提质增效,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街道政务公开平台,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风险隐患排查,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利用。一年来,街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42条,未收到过公开申请,亦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完善行政决策和执行机制。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在作出决策或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前,认真听取聘请的法律顾问意见,征求区司法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一年来,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明显提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等各项工作在街道落实落细。

  (七)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涉及重大案件、行政强制拆除、罚没款金额巨大(10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民生关注热点案件以及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由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研究讨论决定。综合行政执法队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等执法制度,有效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切实履行执法部门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严格依照《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不断改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张贴上墙,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均依照规定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积极组织需从事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上岗从事综合行政执法活动,目前街道持有执法证人员共83名,执法人员总数占编制总数为72.81%。同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执法队现有编制15名,目前到岗11名,持有执法证人员6人,在执法队伍的基础上选任、配齐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与上级培训,2023年7月份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部门跟班学习,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同时为提高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研讨,每月召开1至2次以案析法会议,对已办案件进一步交流分析,提炼执法经验,夯实执法基础。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提前研判,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领域,加大执法巡查频次和力度。综合行政执法队制定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采用网格化管理,划片包干、机动巡查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各类违法行为开展行政检查、案件查办及接诉应诉工作,全面查纠各类违法行为,同时通过“每月一报”简报方式,记录日常开展执法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一年来,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开展行政检查871宗,行政处罚30宗。六是创新行政执法工作方式方法。于2023年3月底全面试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在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部署下,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成立5个检查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划分5个片区,抽调21名精干人员,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工业变压器用电场所“综合查一次”大执法行动,针对产品质量、消防安全、环保评价等方面,共检查辖区内商户405家,发现存在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问题共159家,均已落实整改,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6宗。该行动突破原有的条块分割障碍,以资源整合、责任强化、量化任务的制度改革,着力打通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是探索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创新机制的有力举措。执法队关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均及时在汕头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公示公开,并按照要求,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同时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机制建设,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行为,完善基层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格局,加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排查化解一般矛盾纠纷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统一。一是通过常态化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一年来,街道调委会每天收集调解矛盾纠纷数据、每周汇总报送调解矛盾纠纷数据、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辖区内的10个社区调委会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使矛盾纠纷排查走上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到位,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澄华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建立健全突发性群体事件预警机制和信息调研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排查出来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并实行动态式、流动式管理,随时了解更新情况,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原则,尽职尽力调解民间纠纷,一年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矛盾纠纷195宗,其中包括多起劳资纠纷和工伤赔偿纠纷,调处成功率100%。

  (九)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推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切实做好律师派驻10个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各社区驻村律师每月到驻点社区提供坐班服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和普法宣传的工作并撰写律师工作日志,切实做好各社区的普法宣传工作,解答社区居民的法律咨询,有效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学法用法,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一年来驻村律师为街道各社区提供法律咨询137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40场次,举办法治讲座、培训22场次,参与调处民事纠纷3宗,为加快澄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注重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一是通过街道领导班子年度述法、公职人员线上学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街道法律顾问为党员干部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活动,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汕头经济特区预防与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等新修订、新施行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二是认真组织行政执法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宣传,提升公民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谁执法谁普法”氛围。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多次开展“三走进”宣传活动,在澄海区府前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群众普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各类互动宣传,结合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走进”工作,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设点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共计11场次,制作各类法治宣传栏及宣传横幅,向广大群众分发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及各类普法宣传资料约25000册,使普法宣传工作针对性更强、精准化更好、覆盖面更广。主动靠前提供各类法律服务,通过设立行政执法咨询、投诉窗口和法律援助等渠道办理群众投诉、提供法律服务、倾听群众意见建议,用法治为基层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保驾护航,起到法治润人心的良好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街道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努力让公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升,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在履行行政职能上,行政办事效率、政务服务水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水平等有待继续提升,相关法治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机制等有待创新,继续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民服务,以打通基层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二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澄华街道牢固和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在作出决策或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前需加强征求意见,认真听取街道聘请的法律顾问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确保各项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三是行政执法创新方式可进一步深化,街道仍需探索行政执法创新机制的有力举措,及时在相关平台公示公开关于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四是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仍需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认真组织行政执法法治宣传,同时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下基层等场次有待增加,仍需结合街道“三走进”活动进一步调动基层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参与到基层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化解等活动中,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街道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现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法治意识。一是要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法律业务素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二是要抓住群众普法教育不放松。加大对法治宣传经费投入,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知法、学法,进而懂法、守法、用法,营造全社会浓厚法治氛围。

  (二)加强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大事要事,切实增强政务服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等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完善制度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法治政府的总体建设目标,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从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使行政权力行使更加规范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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