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_-
分享到: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04 10:16
  • 来源: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 【字体: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各项中心工作,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不断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提高自然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取得较好成效。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局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我局多方位深层次地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通过讲党课、知识竞赛、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学习考试等多种形式,深刻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上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扛起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新时期自然资源工作的责任使命,高水平落实市、区重点工作,更实更好地履行新时期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各项职责。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局长在局务会上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议学法。按照区的相关要求,我局主要负责人及时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向区进行报告。

  (三)结合自然资源职能,多方面深层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对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修编、重大事项决策进行集体讨论或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的事项,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座谈或者论证,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不断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的积极作用。始终坚持认真负责、客观审慎的原则,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

  2.全面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落实职权下放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由镇(街道)实施的区(县)级行政职权的公告》等一系列文件,2023年我局全面落实行政职权下放工作,加强与镇街道的联系,全面落实“镇街吹哨,部门报告”机制,持续做好下放职权相关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对各镇(街道)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案卷检查,保障相关管理职权“放得下、接得住、服务优”,不断提升各镇(街道)的业务水平。

  3.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前我局的大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已下放至镇街道,我局加强对镇街道的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2023年10月20日,我局党组成员王顺城到澄海区上华镇进行了基层自然资源领域政策宣讲解读活动,对当前土地违规使用现象做出相关分析,并提出整治处理思路,指导镇街道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畅通民意渠道,积极构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的平台。我局做好规划和征地信息的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我局已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宗。

  5.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加强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我局组织参与法律学习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2023年我局多次组织人员观看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自然资源大讲堂”的视频培训,使相关业务人员熟悉自然资源知识。2023年11月1日和2日我局组织局人员观看司法部组织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线上培训直播,学习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知识,提升了我局工作人员应诉应议的工作能力。建立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分类归档制度,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进行分类、归档。2023年我局的行政复议案件有2宗,目前均尚在审理过程中。2023年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有3宗。目前2宗尚在审理过程中,1宗已驳回原告的起诉。

  (四)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有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我局响应国家、省、市、区一级的号召,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进行普法工作。2023年我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宣传,充分利用“6·8”世界海洋日、“6·25”全国土地日、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宣传周、林长制宣传月等有利时机,多方位深层次地向社会宣传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2023年2月3日,我局组织人员到我区莲华镇星辉绿道进行了“元宵佳节植树乐 普法宣传进万家”的普法宣传活动,向该地的森林防火人员和前来植树、登山的群众赠送了森林法及林长制等有关宣传资料,宣传了森林方面的法律法规。2023年3月24日,我局组织人员到我区上华镇山边村进行了“保护野生动物 维护生态安全”的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赠送了保护野生动物、林长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宣传资料、宣传扇、宣传雨伞,宣传了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2023年5月19日,我局组织人员到我区隆都镇南溪村进行了林长制、林草生物灾害防控的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村委会赠送了林长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宣传资料、宣传扇、宣传雨伞,宣传了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2023年6月8日,我局组织人员到我区府前广场进行了“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题活动”,向群众赠送了保护海洋、保护红树林、防灾减灾等宣传资料、宣传扇、宣传雨伞,宣传了海洋方面的法律法规。2023年6月25日,我局组织局人员到区府前广场进行了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放了自然资源方面的宣传资料、宣传扇,宣传了自然资源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我局到各镇街道进行了“澄海区‘三知’送法送图入村活动”,现场播放了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宣传片,讲授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向各村居赠送关于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法规小册子和图,向各村居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局2023年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还是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政策不够熟悉。当前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的要求提高,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不断增加,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相关培训不足,目前我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学习不够深入,对相关政策不够熟悉,无法又好又快地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需求。(二)缺乏诉讼复议的相关经费。当前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加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增加,但我局目前缺乏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专项经费,在应对诉讼复议时较为困难。(三)单位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仍需进一步提升。目前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日益增强,对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增高,法治建设工作对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要求增高,对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任职技能、专业素养等方面要求不断增高。需要全面加强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四)行政职权下放后各镇街道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仍有待提高。在相关行政职权下放镇街道后,镇街道的工作人员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还不够熟悉,适用还不够精准,执法能力仍有待提高,需要加强指导监督。2024年,我局将针对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认真研究,研究制订专门工作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如下: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切实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导向、战略思维、历史担当、为民情怀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扎实做好自然资源保障民生、维护权益各项工作。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干部精气神,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为全区自然资源建设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是全面履行职能,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工作。着眼于优化营商环境,以“便民利民”为宗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力争在自然资源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中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培育一批典型的服务案例,为营商环境的优化作出积极贡献。要继续推进职权下放工作,全面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密切与各镇(街道)的联系,为各镇(街道)实施下放的行政执法职权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指导和支持。

  三是强化学法用法,推进普法宣传工作。按照“八五”普法要求,不断拓展丰富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利用“6.8世界海洋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同时结合全区性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土地复垦、耕地保护等具体工作,通过报刊、网站等多种方式,开展多形式、多节点的法治宣传活动。

  四是强化自然资源精准配置,全力助推“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政策落实到位。加大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力度,统筹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底线管控和用途管制,提升资源支撑能力,保障重大平台、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加强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修复工作,严格自然资源执法监管。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抓紧抓实土地、林业等执法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职权下放体制机制,积极履行对基层各镇(街道)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营造依法依规用地、用林、用海的良好秩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