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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3-01-18 17:3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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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以财政工作为核心,把法治建设与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无缝对接,努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并取得一定成效,主要情况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我局能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并贯穿于财政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上来。

  10月16日,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在局8楼会议室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盛况,认真聆听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11月3日下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强调,财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推动各项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落地落实。特别是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精神实质,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强法治教育,督促机关干部同志依法履职,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二、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党组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能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局主要负责人能强化依法决策意识,特别在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过程中,严格规范落实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在局主要负责人的带领下,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强化科学民主决策,实现流程法定化、议事公开化、决策民主科学化。

  一是于2022年3月24日在局党组会议上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学习,通过学习,局领导班子各成员能更加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深刻领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原则、内容、要求和程序规定,为有效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是对局党组相关议事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制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及事项目录清单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同时做好向区纪委第二派驻组报告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有关专家的建言献策作用。

  三是积极履行法制审核职责,当好财政“守门员”。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年度备案、清理等工作;加强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做好局机关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法制审核工作。

  三、加强法律学习,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一是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学习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强化领导班子“头雁”作用。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干部学习培训内容,明确每年领导班子至少组织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切实提升领导班子成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已于2022年2月14日、4月15日、5月9日、12月23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事业单位财务规划》、《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等内容。

  同时,多渠道开展法治学习教育。通过党员大会、局微信群、广东财政大讲堂平台、“学习强国”app等多种途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知识学习,增强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理念,使执法人员学深悟透并依法运用于实践。8月11日在区财政局8楼会议室组织局执法人员共计20人集中观看庭审直播,通过庭审直播以案促学,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重视规范行政执法的基础工作,按时完成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培训、申报和换证工作,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坚持持证执法。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完成全局干部职工每年学法40学时和专题考试。2022年全局共计69人参加学法考试,100分共60人,平均分为99.7分,优秀率为100%。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壮大行政执法队伍。今年共组织6名干部参加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并在考前举办财政执法人员知识培训,全面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提升执法行为规范性。聘请公职律师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是严格落实省、市、区有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坚持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做到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主体、权限、依据等信息,事中佩戴执法证、亮明执法身份,事后及时公示执法结果。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用复印、拍照的方式对需要留存的证据材料进行记录,文书送达过程通过送达回证进行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关键环节记录留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四、推进普法宣传教育,财政法治氛围浓厚
       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精准普法。结合财政职能、业务性质及服务对象,制定《2022年澄海区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11条普法责任事项,于2022年3月29日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是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通过电子显示屏、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活动展板等载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新出台、新修订的与财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展示财政普法动态,提高普法效率,创造便民环境。

  三是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运用“两微一端”、普法短视频、“村居普法小喇叭”等开展普法宣传;线下通过组织开展各项专题行动,进一步做好普法的社会面宣传。6月21日上午,我局联合人民银行澄海支行和建设银行澄海支行,开展“汕头市澄海区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专题活动。活动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海报、发放宣传折页、组织参与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答题等多种形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鼓励群众、动员群众,进一步凝聚群防群治强大力量,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有力推进了全社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积极性。

  四是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通过本单位LED屏幕持续播放防范涉老诈骗宣传标语,粘贴宣传海报;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汕头持续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等媒体稿件,向身边的亲戚朋友推送《致全市老年朋友的一封信》,转发防诈小视频等方式,提高老年人防骗识骗能力。同时,组织银行、保险、证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加强对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通过悬挂或LED屏幕滚动宣传标语、粘贴宣传海报,推送《致全市老年朋友的一封信》,转发播放防诈小视频,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五是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9月23日,我局组织普法宣传队伍到工商银行澄海支行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我局公职律师结合银行业务实际,为银行工作人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及信贷、保证、抵押等方面的法律条文,提升银行工作人员法治意识。

  五、聚焦主业主责,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根据省厅部署,进一步推动“数字财政”建设工作。紧跟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数字财政”建设步伐,组织全局各股室参加省厅开展的数字财政业务宣讲活动,把澄海“数字财政”建设作为当前一件大事要事来抓。

  二是进一步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聚焦预算编制及绩效管理两端,有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部分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基础设施和民生类项目资金进行检查,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面对经济下行,减税降费和新冠疫情的叠加影响,我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疫情防控及经济恢复并重的政策导向,强化管理责任,协调税务部门组织收入,加强支出保障,全力以赴保障“三保”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推进社会公共服务工程,为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供经费保障。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6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96亿元,全区十项民生实事支出35.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02%。

  六、结合财政业务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与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各镇(街道)等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重大问题统筹、会商。履行财政部门职责,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时足额做好资金保障,为持续深化镇(街道)体制改革,优化网格化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深化基层机构改革,推进编制资源向镇(街道)倾斜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有力保障。

  二是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加强经费保障。全力为我区普法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2022年预算安排普法宣传工作经费71万元,拨付扫黑除恶专项资金3882.33万元。

  三是2022年以来,我局共对6家机构给予准许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行政许可。

  四是继续加大涉农资金、其他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三公”经费等监督检查力度。

  五是坚持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践行“阳光财政”理念,为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收支进行监督提供渠道。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同时,推动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以广东省预决算报告公开填报系统为依托,规范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收支进行监督提供渠道,树立阳光财政、透明财务的政府形象。

  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只注重集体学习,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专门的学习教育有待加强。二是开展法治学习的深度待提高,缺乏对关键法律知识点的剖析学习。

  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在新一年工作中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省厅市局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指标要求,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系统思维,推动我局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全区高质量发展作出财政部门更大的贡献。

  一是加强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依托党员建设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贯彻安排在日常党建活动中去,推进常态化学习,落实到财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全方位。

  二是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局领导干部“头雁”领航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确实落实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有效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能力水平,为更好地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法治支撑。

  三是依法履行财政职能。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思路,区分轻重缓急,尽力为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提供财力保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深化提升治理效能。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数字财政”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改革,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四是持续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各项法治建设基础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鼓励行政执法证应考尽考,扩大执法人员队伍,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在依法依规做好主责主业工作的基础上,履行部门职责,加强与区司法局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各项法治考核工作。

  五是加大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推进我局“八五”普法工作,切实履行普法责任。通过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等学习平台、邀请公职律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讲解等形式,提高我局法治学习的深度,加深对法律法规的认识,更好地运用到工作中。特别是对行政执法岗位等重点岗位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采取案例讲解等方式使工作人员学深悟透并依法运用于实践,进一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同时,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依托国家安全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形式,集中各类优势资源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充实活动内容。

  


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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