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民政工作实际,认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精神贯穿于民政工作全领域、全过程,稳步推动民政系统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积极为我区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加强思想引领。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0月16日,区民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电视、互联网等方式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并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学习贯彻任务,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澄海民政落地生根。10月26日,区民政局党组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班子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交流发言。10月28日,在局机关党支部开展党课《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新时代新征程贡献力量》;12月14日,邀请区委党校教务办主任翁文豪作党的二十大精神区委宣讲报告,让全体同志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加充分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我区民政系统落地落实、开花结果。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严格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等形式,推动多层次、常态化学法,提高民政系统学法用法普法水平。一是领导干部示范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把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类重要法治论述和宪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带动全局党员干部共同学法,营造出良好的普法学习氛围。二是集体培训交流学。以第一议题、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营造全员学法的浓厚氛围。
(二)健全机制,强化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行政工作的副局长兼任,人秘股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落实专人做好日常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一把手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行政工作的领导集中精力抓好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其他领导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协管工作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从组织上保证了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及时解决我局法治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是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经费,制订工作制度,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研究、有计划、有总结,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三)强化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40学时,并参加线上考试,考试分数均达到95分以上,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做好过期执法证件、离岗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注销清理等工作,形成了制度管人、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良好局面。2022年,我局共有2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当前全局共有11人持有行政执法证。
二是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我局始终坚持把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与各项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有力推动民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机关同志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特别是注重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我局干部职工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同时组织局干部职工观看网络庭审直播,提高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依法履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区相关配套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政府工作部门的职能,把主动、及时、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作为民政工作的落脚点,着力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重点加强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
1.配合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
为进一步统筹我区社会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澄委办通〔2022〕7号)精神,我区就实施专项救助“加强法律援助,依法为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开展司法救助,为涉刑事案件家庭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等服务”方面,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我区各部门着力开展协助配合,初步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民政部门在实施社会救助中将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有关材料向司法部门推送,落实司法救助;司法部门将司法救助中家庭困难群众有关材料推送给民政部门,经民政部门依据政策规定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救助,保障救助群体权益。
2.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政法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1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及综合保护制度的意见(试行)》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发现未成年人需要保护救助的,经民政部门依据政策规定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3.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有力推动我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一是高质量贯彻民主选举。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选举制度,积极指导各镇(街道)做好个别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辞职、补选工作。二是多角度推进民主协商。近年来,我局以创文为抓手,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建立以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等为主体的多元协商议事制度,就雨污分流、文明社区创建、疫情防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开展协商,推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三是深层次开展民主决策。健全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规范,表决、会议等记录完整。四是全方位加强民主管理。指导各村(社区)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及时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自治章程修订工作。五是严要求规范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指导各镇(街道)、村(社区)做好村(居)务公开工作并联合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于7月下旬对我区11个镇(街道)落实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同时要求各村(社区)畅通举报渠道,通过设置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民主监督形式,对村(社区)重大事项进行公示,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民主监督。六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年初,与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农委办、区司法局联合印发《汕头市澄海区关于开展2022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督促和指导各村(社区)民主法治培育创建工作,有效把培育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4.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我局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进民政部门扫黑除恶斗争全面深入开展,不断巩固深化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一是建立组织领导常态化机制,加强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组织机制的调查研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保留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区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和扫黑除恶办公室,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分析研判常态化工作机制,实行专人负责、集体研判制度。二是健全完善线索办理机制,高度重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机制,对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线索,第一时间集中研判,与相关区直单位和镇(街道)通联,组织人力到具体村(社区)开展工作,通过查阅历史资料和座谈记录等形式,按时保质完成交办线索的核实、答复工作,今年以来,区民政局承办线索4条,已全部办理完结。三是落实村级“两委”成员人选区级联审机制,配合组织部门严格执行我省关于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重点指导督促相关镇(街道)做好重(补)选人选开展条件审查相关工作,今年来配合区委组织部完成村(社区)“两委”干部审查共计89人次。四是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折页、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法律知识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五)加强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我局扎实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文化活动,积极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着力营造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一是抓好常态宣传。利用民政工作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特点,采取LED显示屏、公共服务窗口、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栏、电视等方式和手段,进行日常法律知识宣传,使民政法律法规知晓率进一步提升。在办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殡葬、慈善、地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进行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管理服务变成普法实践,不断增进群众对民政领域法律知识和政策理论知识的认知感和遵从度。二是利用新兴平台。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服务窗口等各种载体平台宣传民政法律法规,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增强普法工作的实用性和趣味性。三是开展主题宣传。结合清明节、劳动节、儿童节、“七夕”、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组织精干人员深入社区、农村等,搭建普法志愿服务平台,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做到重点时间重点宣传,重要法律重点宣传。2022年开展全民普法宣传现场活动13场次,受众1万多人次,派发资料4万多份,着力营造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目前,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还比较单一,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丰富。原因是创新能力不强,致使法治宣传对群众吸引力不强,效果不太理想;二是部分干部执法经验有限,法治观念有待加强。原因是本单位无专业的法治工作人员,内部培训次数有限,导致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还不是很强。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我局将继续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推进全区民政系统法治建设深入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改进宣传方式,创新宣传载体,强化全方位深层次宣传,积极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结合民政实际加强创新,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不断增强民政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度;二是继续加强民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切实抓好教育学习,加强培训,形成知法、守法、依法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奠定基础;三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执法工作队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拓宽依法行政的思路,探索解决实际工作中的行政执法问题,同时规范档案资料整理,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
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