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水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2021年是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局之年,澄海区水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平稳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到自身对法治建设起到的关键推动作用,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方面自觉尊法守法,带头学法,模范用法,鼓励大家多读原著、学原文,巩固理论基础。在党组会和机关工作会上带领大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另一方面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执行,定期研究推进各自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
(二)为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年的工作计划中,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工,落实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明确专人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年初,在水利系统工作会议上进行专题部署,制定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工作要点,宏观部署,综合协调,统筹规划,督促落实明确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并制定了全局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办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机制,常态扫黑,全面贯彻依法治区要点
(一)制订检查清单,强化巡查监管。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关精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我局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建立了水利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名录库和实施细则和监管事项目录及实施检查目录清单。对发现未履行承诺或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同时我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所有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征收情况均在“双公示”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系统上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中介服务清单等已在网上全面公示,真正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同时通过将行政处罚等信息在“双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开,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强化和规范信用约束,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全覆盖。
(二)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区水务局严格按照区扫黑办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水利工程建设、涉河(库)违建、河道采砂、水资源保护、垄断农村资源等涉水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集中深入开展涉黑犯罪线索摸排,对摸查发现涉黑犯罪线索建立线索管理台账,认真落实核查办理,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运行。2021年我局暂未摸排出相关线索;区扫黑办于2021年转来一条线索(澄线索交办【2021】33-7号)我局办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局相关业务股室及水政大队会同莲下镇水利所前往莲下镇北湾村进行实地核查。对举报人反映问题的核查情况如下:根据《汕头市河道堤防管理实施细则(1987年印发)》第七条的规定,别墅、混凝土等建筑均不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厂房有一小部分涉及在护堤地内。我局已多次函告堤管单位莲下镇人民政府,要求他们对在护堤地内的部分厂房依法予以拆除。2020年4月10日,莲下镇人民政府组织对上述违建进行拆除。经我局业务人员现场勘查,举报人反映的别墅、厂房、混凝土搅拌站等建筑已经拆除完毕,现场已成为荒草丛生的滩涂地。2021年全部线索已报办结。
同时,为贯彻落实有黑除黑、无恶治乱的原则,今年来由澄海区河长办牵头,我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局、澄海海事处、澄海航标与测绘所、市生态环境局澄海分局及各河道途经地的镇(街道)相关工作部门在莲阳河下游、义丰溪、东里河、南溪及东溪、西溪、北溪等我区辖属河段开展了9次清理、取缔河道“三无”船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取缔“三无”船只(含浮屋)198艘,及拦河渔网、吊蚝浮箱和养殖渔网箱一批,切实有效提升了全区水环境的质量,保障了饮用水安全。
(三)合法审查,聘请顾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履行调研起草、听取公众意见、组织论证、制度廉洁性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依法对重大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对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进行民意调查,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讨论;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每年与汕头正治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相关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案件分析、专家论证及重大专项事务法律论证等多种类型的服务,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在促进依法办事、依法决策,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提高水务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开展法治宣传,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水法》、《民法典》、《水土保持法》、《安全生产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每年的“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配合市局开展以《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活动,采用电视、广播、宣传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发送学习资料,并在配合市局举办灯迷、咨询服务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年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与群众形成了互动,达到了宣传教育的效果和目的,把有关水的法律、法规知识融于各种文化形式当中,广泛深入进行宣传,严格落实了普法责任制,增强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珍惜水、保护水、让水造福人类”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五)建章立制,开展培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治度,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活动。做到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中都安排了一定的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将学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结合起来学习,并使之制度化,并要求领导干部利用休息时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以提高领导班子的法律素质、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充分认识到水利工作事关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国家安全。为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自身素质,局多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同时,围绕全省开展水政执政能力建设年活动,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普法规划要求,我们今年把局机关全体同志、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法作为重点来抓。定期组织我局干部职工进行学习。一是每月组织一次学习,学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水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参加组织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了解、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动,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三是结合局机关每周的学习会,学习《公务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及有关的纪律教育,逐步规范公务员的行为,严以律己;四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个相关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学习相关执法部门的经验,五是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好我局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和有效化解风险的能力。在学习过程中,我们注重交流,抓好典型,学习方式灵活多样,活学活用,融会贯通,使干部、职工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逐步提高自身的素质。
(六)加强领导,立足水务,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我局的重要议事日程,提出安全生产好,经济基础才能好的要求,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我局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坚持一把手总负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年年初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各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澄海区水务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切实做到职责明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2、突出重点,开展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开展重要时段(如清明、五一等重大节假日)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水利工程建设、水电站运行、涵闸启闭、河道采砂以及供电的安全为重点,采取单位自查和局机关检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次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引导和规范系统干部职工生产、生活的安全行为,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更好地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三、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事项全面进驻,指南全面公开。今年以来,我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程序、环节、条件等,所有的审批流程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为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营商环境优势的“革命性再造”。我局持续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建设,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并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通过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实行材料缺失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尽可能减少申请人申办事项到现场跑动的次数,避免“群众跑断腿”的现象发生。同时,按照“对标先进”决策部署,贯彻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政府效能的精神,我局认真研究,主动对标市局,全面梳理常用的审批事项,对审批事项所需材料的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进行深入分析,对于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材料一律取消,并实行容缺受理,对审批流程进行最大限度的压缩,目前所有审批事项办理期限已全面对标市局。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较高,2020年至今未发生群众投诉的情况。
(二)事项“应放尽放”,业务“吹哨报到”。结合区水务局自身实际,按照“逐级、分类、精准”的原则,召集局各业务股室认真研究下放事项,慎重考虑各事项是否具备下放条件,确保对服务群众功能强、群众需求多、有助于经济社会发展且贴近基层管理能力实际的事项做到能放尽放。目前依申请事项拟下放镇(街道)31项,依申请事项拟下放率49.21%;拟依职权事项下放镇(街道)47项,依职权事项拟下放率51.09%。同时,为进一步依法加大向镇(街道)下放建设项目报建验收等经济发展职权的力度,我局工建系统共有审批事项11项,拟下放6项,工建系统事项拟下放率54.55%。由于我局编制不足,工作人员不够,为确保下放事项镇(街道)“接得住、用得好”,我局坚决贯彻《澄海区“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实施细则》,确定一名业务骨干作为“吹应哨”联络员,并将分期分批前往各镇(街道)业务窗口开展针对性的业务培训。
(三)依法依规,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严格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根据上级印发的相关文件,结合水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我局执法治度,配备必要执法装备,加强专业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服务意识。目前我局执法人员已全部完成执法证考试,持证上岗,行政执法案件已全部在网上公示。二是创新执法手段,改进执法方式。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树立执法服务的理念,在依法行使水行政处罚权时,采取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执法步骤和方式,说服和引导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三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2021年,区水政监察大队继续巩固打击违法采砂治理和河道堤防专项整治成果,一如既往保持严厉打击违法采砂和各类违章搭建物的高压态势,震慑违法水事行为,实施24小时全天候式的动态巡查,对各类违法水事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取缔一宗。衔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我局和属下水政监察大队多次参与或联合市水务局、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潮安区水政监察大队、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水上派出所等部门,对韩江东、西溪等河段开展执法巡查行动,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运砂等涉黑涉恶行为,加强执法巡查,强力推进采砂执法。今年以来,我局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8宗,并全部按程序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存在问题与不足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行了较好的成效,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一是部分群众和取水户对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的意识和观念不够高,利用不合理,使水资源的水体水质受到一定的污染,用水不节约;二是由于宣传力度不足等各种原因,有些群众不懂通过区网上办事大厅分厅办理业务;三是水政监察队伍编制不够,未能实现参公,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受到一定的限制;四是本辖区河段全面禁采河砂、线长面广、管理和打击难度大。
五、明年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设想
我局将认真对照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水平,落实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积极措施,持续开展水法规宣传活动。结合开展3月22~28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6月“安全生产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保护广大市民群众爱水、节水、保护水资源意识,使群众了解到网上办事大厅的方便之处;同时逐步提高水政监察队伍的执法能力,落实各镇(街道)堤围管理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