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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1-11-17 11:5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政策法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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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澄海区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现对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更好发挥服务型政府作用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清理编制权责清单,区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共332项,其中行政许可59项、行政处罚188项、行政强制40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检查2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0项、其他类别10项。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权责清单公开和动态调整。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局围绕“促放权、强监管、优服务”三项工作实措,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助推乡村振兴。一是促放权。全面推行审批服务“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以《动物诊疗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中、化药类)》为试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认真对照市专班梳理的“减证便民”“动态化调整”清单,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作出调整,关联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常用电子证照,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二是强监管。制定印发《2021年澄海区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质量抽检、暗查暗访以及在“汕头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上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等方式,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三是优服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行政审批“一次告知”“综合受理”“统一出件”“延时服务”等原则。继续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畅通企业群众意见沟通反馈机制,强化差评整改。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条例》,激发涉农市场主体活力创造力。继续贯彻落实《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试行)》,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局机关各有关股室和下属单位对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自起草环节严格把关,杜绝出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努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法治化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头经济特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8号)要求,严格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局机关各股室、所属各单位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指导监督,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今年制定规范性文件3份,出具《法律审查意见》3份,均有广泛征求有关机关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签发后及时在区政府网上公开发布并报送备案审查。按规定对存量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营商环境、行政处罚、计划生育等内容进行清理。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5.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今年新修订《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聘请广东正治律师事务所蔡雁飞、林伊鸣律师担任我局的常年律师顾问,为我局相关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确保我局今年出台的《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更加规范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我局去年授权镇街的4项公共服务事项在线上向基层延伸,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扩大基层公共服务覆盖面。制发11个“行政执法专用章”,确保各镇街在行使委托行政职权中能规范使用印章。配合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宣讲团,再次对镇(街道)开展有关工作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我局11项行政职权能真正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与各镇(街道)续签行政执法委托书,将委托期限顺延5年,保持工作的延续性。并将签订的行政执法委托书在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7.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屠宰、非洲猪瘟防控、渔业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今年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检查12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51人次,受理12345投诉60宗,立案2宗,共计罚款1.2万元;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检查104家次,立案11宗,共计罚款12.5万元。

  8.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行政执法结果有公示,执法全过程有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有法制审核。今年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共计公示行政执法信息269条,其中行政许可25条、行政处罚13条、行政检查231条。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为基准,在实施农业行政处罚时,合法、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执法过程全面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等权利。

  9.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新增“首违不罚”原则,贯彻落实《汕头市农业农村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彰显执法温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下半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计划的通知》(澄农农知〔2021〕45号),压实普法和执法主体责任,将普法融入农业农村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10.依法强化农村和渔民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澄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农村和渔民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架构和工作机制》,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重点场所、重大活动、农村医疗机构、渔港渔船疫情防控。严格执行重大节日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发出《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和《再致澄海区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消毒,要求各养殖场所做好消毒灭原工作。加强对渔港、渔民的疫情防控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进港查码测温”“返港调询管理”“疫苗应接尽接”工作要求。继续推进社区重点人群疫苗“第3针”接种工作。

  11.促进渔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发展。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积极响应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构建渔船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渔船安全监督责任。强化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出海渔船100%检验,并督促辖区内老旧渔船上排维护,以达到安全生产要求。截至目前,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共检查在港渔船168艘次,发现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渔船8艘次,已全部整改。组织协调渔业船员培训,委托广东海川人力资源培训有限公司,针对全区国库渔船船东、船长以及持有证件的794名渔业从业人员,开展为期8天的渔业安全生产培训。严格落实渔业船员持证上岗制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向凤翔街道坝头片区458名船员面授渔业安全生产安全知识和技能,组织参加统一的理论考试和实操评估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证书的船员才可出海捕捞作业,确保持证上岗。

  (六)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2.健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继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目前,区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数达21人,仲裁办公室工作人员数5人,聘任仲裁员数29人。11个镇(街道)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规范》等开展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定期开展涉农涉土重大风险排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属地、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七)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3.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今年依托区政府网、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双公示平台,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269条,增量规范性文件信息3条。同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八)健全完善政府法治人才体系,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品质

  14.加大法治专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力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我局共有20人持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证,新申领未发证13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海洋综合执法人员均统一配备执法服装,在执法活动中严格规范着装。

  (九)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5.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制定《2021年澄海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我局班子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程,营造学法律、促振兴的良好氛围。党组班子全体同志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始终做到慎重用权、廉洁用权、守法用权。

  16.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每季编制一期《学法专题辅导资料》,采取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学习的创新方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每年组织我局全体领导干部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优秀率100%,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由于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导致我局个别案件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不及时。二是我局行政许可案卷归档不够严格,没有添加封面、目录,部分案卷未附《送达回证》。

  三是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仍有待加强。亟需充实队伍力量,才能更好地承担近20个领域的执法职责,防止农业综合执法空白和盲区,监管好农业农村各个领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将述法主体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述职报告规定内容,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着力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新的一年,区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汕头市澄海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执法信息公示及时。我局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严抓落实,确保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均能及时公示,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到位。二是规范归档标准,严抓行政许可案卷归档标准,确保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装订规范。三是继续规范理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严格把关出台的每一份政策文件,确保有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我局将继续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规范涉农行政执法,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5日

 

澄农农〔2021〕150号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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