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今年初,召开以“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为主题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研究部署安排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党组班子全体同志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始终做到慎重用权、廉洁用权、守法用权。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管理职能
(一)提升宏观管理水平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改革,构建新的管理运行机制,高效提升管理效能。顺利完成重组农业农村局工作,构建起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严格按照《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办公室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澄委办〔2019〕23号)要求,科学设置部门机构,合理配置权力职责,股室由原来的11个调整为14个,并按权限管理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澄海大队。切实加强业务整合和人员融合,明显提升农业农村管理效能。
(二)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坚持“便民、高效、规范、廉洁”,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优化原有权责清单,促进行政审批高效运作,便民利民。机构改革后,按照我局新的权限划并情况,依法界定我局每个股室、事业单位的职责与权限,重新梳理原有权责清单并落实承接上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已认领行政审批事项共113项,包括行政许可64项、公共服务17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3项、其它18项;不认领行政审批事项共20项。落实专人负责,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二是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编制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提供事项办理流程图,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开,方便公众查询获取。建立咨询服务制度,畅通优化咨询渠道,群众可通过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便捷咨询。审批事项实现“窗口+互联网”同步申请和审批,有效提高行政效能。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认真开展专项清理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及时开展涉及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确保相关文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上位法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政策,与机构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相适应。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
按照《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汕澄府办〔2019〕65号)要求,严格把关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逐级进行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程序规范,行政管理和执法依法依规,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发挥重要作用。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严格执行依法决策机制
制定《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和《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目录》,践行依法决策、民主集中、决策公开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推进重大决策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积极筹建法律顾问队伍,聘请广东正治律师事务所蔡雁飞、林伊鸣律师担任我局的常年律师顾问。为我局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提高我局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法治保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系统认真学习行政法规,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获取执法证。目前共有37人持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证,其中,2人已调离我局执法岗位,分别在办理注销和转出手续,1人待变更执法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均有统一配备执法服装,在执法活动中严格规范着装。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根据《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澄府办﹝2019﹞3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强化事前公开。一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本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全面清理和规范执法主体,我局的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清单等信息已重新调整并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编制政务服务指南,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公示。
(2)规范事中公示。一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二是公共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求佩戴胸卡,摆放岗位信息牌,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等信息。
(3)加强事后公开。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等事项,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结果。2019年5月至今,已在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公布行政许可信息43条,行政处罚信息1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按照我局实际情况,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目前我局共配备执法记录仪6台(其中渔政大队2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采用文字、拍照和录像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要求执法队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使用各类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
3.推行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机关统一要求,结合我局行政执法情况,制定《澄海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由我局政策法规股牵头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法制审核人员占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7%,为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推行务实人员基础。9月2日下午,在区政府6楼党员活动室,对行政处罚案件(澄农农立〔2019〕1号)进行法制审核,审核案件的主体、程序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局领导、政策法规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等有关人员共同参加会议。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主动接受民主监督
根据《关于办理十五届人大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汕澄府办〔2019〕45号)的精神,今年按期完成3件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分别是《关于扶持澄海“狮头鹅”产业链发展,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提案》、《关于我区建设美丽乡村的提案》和《关于以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农村振兴发展的提案》。过程中注重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认真研究采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畅通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建立违法行政行为举报制度,积极通过局公告栏、区人民政府网站、省政务服务网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围绕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等,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制定《信息公开统计表》,并实现动态更新。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24条,收到申请总数0条,依申请答复总数0条。
七、依法有效化解涉农纠纷
(一)改革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加强组织领导, 聚力责任落实。我局高度重视涉农矛盾预防化解工作,成立涉农矛盾纠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由信访及农村经营管理、渔业管理、扶贫开发等部门参与,定期召开涉农维稳工作会议,组织各镇(街道)开展摸查调研,抓好本辖区内、本线条涉农矛盾情况。重点组织排查农村集体权益分配、集体资产管理、脱贫攻坚、涉农补助资金、村(居)务管理、涉渔等各类涉农矛盾纠纷。
规范信访规章,聚力法治信访。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局领导批示要求,严格依照《农业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
(二)预防化解涉农社会矛盾
对于政府服务热线12345事项,接报后迅速落实相关人员认真核实,有效解决,积极回应。今年共接到12345投诉20件,办结率100%,有效推动一批涉农矛盾纠纷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属地、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积极做好普法宣传
2019年以来,举办多场普法培训班,包括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新型职业农民等,提升生产经营者的学法守法用法能力。5月17日上午,协助市在盐鸿镇坛头村开展以“放心农资促提质增效 质量兴农惠万村千乡”为主题的“2019年汕头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6月27日晚,参加上华镇“扫黑除恶扬正气 创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发放《致农民朋友一封信》、宣传册子、海报等。8月30日,在莲下镇福利农机种养合作社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培训。9月22日上午,协助市在莲华镇大自然休闲农庄举办“汕头市庆祝2019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暨消费扶贫农产品‘进村入户’活动”,向群众普及多个涉农法律法规知识。围绕“12.4”国家宪法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区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牵头带领下,我局等区直各有关单位在区人民公园联合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暨2019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以“共建美丽乡村 共享美好生活”为主题,向群众宣传宪法、党章以及涉农法律法规。
(四)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度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各相关股站在执法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向涉农企业和个人普及相关法律规定。合理利用财政性资金,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工作经费预算,充分保障普法宣传物资印制和普法活动开展。践行以案释法,不断充实普法案例库,进一步提高全体持证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八、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强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常态化。在全局开展各类专题辅导讲座,将“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作为主要目标,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作为学法普法的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利用主题党日、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对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扫黑除恶知识。我局全体干部职工都能认真对待省学法考试,保证考试优秀率达到100%。同时,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进行法治学习,营造我局浓厚的学法氛围。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还存在部署安排多、督促落实少,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行政审批事项环节多、耗时长的问题还未根本解决;重大决策程序执行不够规范,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决策的法治化水平不高;组织领导落实还不到位等问题。
2020年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年,我局将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依宪执政、依法行政、依规施政、依纪从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依法履行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三是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创新学法方式,编制印发学法专题辅导资料,推动全员学法。四是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合法化水平。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流程,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五是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