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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19-01-31 00: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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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

  2018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汕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快了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的要求,现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澄海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情况

  由我区编办和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全区相关职能部门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批流程进行深度梳理,同时,多次组织全区41个单位将事项对照国家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考核要求进行整改,累计修改11类事项办事指南涉及要素点约40000处以上,特别是与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办事窗口信息、咨询、投诉方式、办事材料等要素。本年度我区公共服务中心共受理业务35373件,提供各类便民服务,今年来累计为12056人次提供免费复印、受理155单企业刻章业务。我区协调推动全区进驻区公共服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依托设立行政审批股并统一启用窗口业务受理审批专用章,实现所有进驻业务做到只在中心“一门受理”,免去企业和群众在各单位之间来回奔波的麻烦。推进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改革,整合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和税收等环节并进驻区公共服务中心不动产(存量房)交易纳税登记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将业务办理时限从1个月办结压缩到承诺6天内办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汕头市关于全面学习追赶先进城市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我区电子政务办牵头做好网上办事大厅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更新及对标提速等有关工作,2018年3月底按《澄海区2017年网上办事大厅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完成事项更新工作,共下线事项10项,新增上线事项31项,更新完成后共计可在线申办行政服务事项417项、公共服务事项119项,并完成网厅事项办事三级深度提升及人员初始配置工作。截至2018年4月1日,全区网上办事大厅事项事项总时间由7318天压缩到2789天,压缩比达61.89%。2018年9月底,完成网上办事大厅迁移到省政务服务网,我区共梳理11类政务服务事项共计6612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706项,网上可办理事项546项,网上可办率为77.34%,“最多跑一次”比率达到84.56%。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2018年1月1日正式挂牌运作,共完成各项业务61宗,总成交金额198,770.57万元,累计为政府节约投资资金12,527.33万元,通过土地出让增加收入427万元。顺利完成衙前生活市场、樟东市场、隆都综合市场经营权出让,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的情况

  严格制定规范性文件。2018年我区出台的3部规范性文件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容,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发布前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经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在本级政府规定的载体上公布,并及时向市政府备案。

  《汕头市澄海区现代产业用地供应办法(试行)》明确对现代产业用地不同的用途采取差别化用地政策,科学设定现代产业用地类型,合理确定现代产业用地价格,通过对重点发展产业的界定,为接下来制订相应产业扶持政策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汕头市澄海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暂行办法》通过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取得、保留、丧失条件及确认程序,切实解决当前全区缺乏一份统一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成员身份确认政策性意见的问题,为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渠道,也为各级处理有关成员身份确认争议提供依据。《汕头市澄海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通过法治方式管好、用好涉农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情况  

  成立法律顾问室,服务政府科学决策。2018年,区政府聘请4名法学专家与律师作为区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成员,法律顾问围绕我区当前的主要任务和中心工作,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体制和机制、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优化发展环境、建设信用体系、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民营经济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为政府做好决策服务;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研究政府规范性文件,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我区政府敦促各镇、街道通过聘请律师担任街道法律顾问,介入街道重大事项决策和行政执法领域,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协作解决依法行政进程中的问题,提高街道依法执政能力。我区广益街道带头聘请常年律师顾问,结合“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聘请13名律师组建了13个团队进驻全街道13个社区,引导、支持社区在制订乡规民约、决定重大事项时进行法律咨询,确保社区基层依法进行自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情况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查处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的依据办理。已办结案卷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法律文书制作及送达,都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做到程序合法,案卷归档基本完整规范。2018年以来,我区安监局紧抓中心任务,严格按照“用心用力工作、依法依规办事、严格精细监管、廉洁高效服务”的工作标准,将日常监管工作与作风建设、创文强管、扫黑除恶等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着力在全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个体系,即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57家,落实整改隐患3489处,进一步提升我区的安全生产水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保持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以“双随机”、明查暗访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执法监察行动,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我区共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49宗,罚没金额94.4万元,曝光违法违规企业6家,提请上级安监部门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企业2家,移送刑事立案1家,取缔黑加油站(点)21家(次),查获改装油罐车11辆。通过执法监察警示,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守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也提高了安全生产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加快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步伐,完善行政执法程序。2018年,我区先后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违法犯罪“春雷行动”及专项抽检、打击互联网违法犯罪“清网行动”、“净网行动”、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等食品及相关工作专项整治行动14个,累计出动5863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单位4532家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立案19宗,移送公安部门线索7条。涉案货值金额122.68万元,罚没1886.73万元,发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13份,责令整改224家,停业整顿136家,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户共6家,受理投诉举报事项共154件。我区食药监局成功查办了一宗张某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白砂糖的经营活动、经营外包装无中文标签标识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经营假冒食品的违法行为案件。该案件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罚款达1824.5万元,被列为2018年全国10大典型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对行政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2018年全区行政机关共有39名相关责任人受到问责,其中党政纪处分18人,诫勉处理21人。

  我区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健全知情明政制度,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2018年共办理区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6件,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24件。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按规定公布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2018年共发布政府信息331条,其中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119件,区情信息212条。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情况

  做好汕头市12345政府热线投诉举报平台工作。全年共受理5500多宗投诉举报,及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回应网民诉求,解决公众关切,群众主动致电12345热线进行表扬共9宗。

  自2018年7月15日长春长生狂犬疫苗事件发生后,我区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第一时间提前介入研究应对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迅速召回该公司生产疫苗,设置咨询点,及时开展续种补种工作,狠抓督查落实,确保大局稳定,得到省莅澄督查组的充分肯定。目前我区共有市级平安医院4个、区级平安医院11个,“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 4个。

  我区检察院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专项行动,共接待群众来信15件,来访151人次,及时化解矛盾;建设“12309检务服务中心”和派驻镇检察室,配合区、镇(街道)做好相关矛盾化解等稳控工作,并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相衔接,对身为贫困户的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开展救助3宗,发放救助金15.4万元。今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情况

  我区积极督促各行局定期制定学法计划,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区民政局制订本单位学法计划,组织全体同志学习基本法律知识及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和《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等公共法和部门专业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加深了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依法办事水平和规范服务能力,干部的依法决策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意识不断增强。我区文广新局利用机关学习会等时机,组织机关人员集中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著作权法》《文物保护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文化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升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工作水平。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风建设年”等学习活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建立机关效能长效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增强工作执行力和制度建设效能。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的情况

  广泛运用各种有效方式和载体,通过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区司法局要求驻村(社区)法律顾问送法下乡,到全区184个村居开展扫黑除恶、创文巩卫等主题法治讲座,牵头组织执法部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邀请相关责任单位上线《普法讲堂》栏目,目前已推出30期,有效地将社会普法和行业普法有机结合,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在全区范围内依托现有“家长学校”平台建成47个村(社区)法治教育点,全区184个村(社区)中145个申报成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我区司法局联合区妇联在广益街道召开澄海区村(社区)法治教育点建设工作推进会,整合区普法讲师团、镇(街道)司法所干部和妇联干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志愿者等人才队伍,为全区法治宣传工作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运用新媒体媒介,制作公益动漫宣传片4部:《打赢扫黑除恶之战,保卫人民幸福平安》、《宪法学习教育》、《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法律援助》动漫宣传片,并印制200份分发至全区各镇街道。在澄海司法、澄海工会微信公众号、澄海电视台、各镇(街道)有线站滚动播放,宣传覆盖近20万人次。在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各司法所、律所悬挂宣传标语,利用2块LED屏幕上滚动式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及相关政策,共张贴标语3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扫黑除恶主题雨伞、环保袋等物品1000份。利用法律进校园、进乡村等有利时机,开展“扫黑除恶 普法同行”法治宣传,活动实现184个村(社区)全覆盖,在隆都镇樟籍村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普法沙龙,得到省普法督导组、市领导充分肯定。

  2018年11月23日我区卫计局在区人民公园广场举办了“澄海区卫生计生系统创文法治宣传活动”,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近300份,接受咨询约80人次,营造普法良好氛围。

  九、其他需要汇报的情况。

  深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我区检察院走访全区16家主要行政执法单位,查阅执法案卷,督促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案件录入信息平台,通过平台受理行政执法机关报备案件111宗,对张某某非法行医三次以上,已涉嫌犯罪的情况开展立案监督,建议卫计局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19年,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政府和政府部门都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重大规范性文件草案要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完善重大规范性文件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重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重要参考。

      2、开展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工作。为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延续性,同时能够对其不合时宜的内容及时作出调整,需要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通过评估工作,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位规范性文件规定相一致,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相适应,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制定和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系统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决策对各方面的影响,认真权衡利弊得失。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

  (三)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机制,对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开展定期依法行政考核。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四)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检举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打击报复检举、曝光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监察、督查督办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五)营造学法尊法守法,公众依法办事、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区政府及其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普法活动,特别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努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努力营造公众依法办事、政府依法行政的社会氛围,扎实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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