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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2019-12-30 17:1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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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

  澄海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区委统揽全局,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法治澄海体系,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法治澄海建设取得成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25条的规定,现对我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

  1.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及时设立依法治区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并按要求召开相关会议。3月份的机构改革,我区依法治区委员会迅速成立,依法治区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相关人员组成都已发文。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于8月20日召开第一次委员会,通过我区全面依法治区实施方案、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委员会工作规程、协调小组工作规程、依法治区办工作规程。8月30日召开依法治区办第一次会议,通过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要点、依法治区办公文处理办法、协调工作规程、信息报送制度、落实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

  2.区政府按照规定向党委汇报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专门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对2018年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整改工作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布置。对今年来上级食品药品专项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专项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等,我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均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和培训会议,落实各级各部门做好备查工作,以此推动各级各部门的法治建设水平。在6月24日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门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专题听取2018年度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二)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实施财政惠民改善民生福祉。加大对民生方向投入,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基础服务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初见成效,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全年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农林水和住房保障支出等民生项目支出3079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70%;支持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资金3410万元;筹措并拨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35180万元;筹措支持推进创文巩卫资金约5亿元。

  2.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标提速要求的基础上,全区31家单位706个事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454项,公共服务事项252项)办理时限从8045个工作日压缩至3205个工作日,共压缩4840个工作日,总提速比达到60.16%,三个“三分之一”达标率100%。目前,已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部门共31个、事项610项,其中行政许可418项,区公共服务192项;同时,设立澄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和澄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缓解区行政服务中心场地受限问题,大幅度提高业务服务办理效率,有效减少群众“排长队”、“跑远路”等问题。 数字政府建设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 “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和平台集约化改造提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共梳理政务服务事项6622项;积极开展省确定的21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接入“粤省事”平台在我区的推广工作,更多事项实现 “掌上办”“指尖办”。“家门口”服务让“办事不出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完成了全区11个镇(街道)和184个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建设,构建起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实现了“村村通服务”全覆盖,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办事服务。

  3.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重点领域提速增效。市监、税务、刻章备案等窗口整合为“开办企业专区”,实现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印章刻制、办理税务信息补录、税种核定到申领发票的“一站式”办理。自8月起,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至2个工作日,其中企业注册登记环节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依托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投资类专项窗口”,全面梳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和部门,推动所有投资建设类审批部门和事项进驻“企业投资服务绿色通道”,打造投资建设类全流程审批服务平台,将企业办理建设许可的政府审批时间由原来200多工作日压缩到45个工作日以内。以业扩报装办理用时“1350”为抓手,将专变客户业扩报装简化为3个环节、低压客户业扩报装简化为2个环节,实现报装环节“零审批”;实行工单“主人制”,加强跟踪协调,全面缩短办理及施工时间,实现报装效率全面优化提升。统筹协调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税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改革,整合不动产(存量房)登记、交易和纳税等环节,设立不动产(存量房)交易纳税登记综合窗口,业务办理时限从原来的承诺1个月办结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整合办税服务厅,统一口径、精简资料,实现税费业务“一厅通办”;持续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部分税源管理审批权限下沉至办税窗口,全面缩短纳税人等候时间;创立“4+4”导税分流机制,设置服务专窗和潮汐窗口,办税效率大幅优化提升。海关“通关一体化”、“单一窗口”等通关便利化措施扎实推进,宝奥城跨境电子商务分拣清关中心顺利通过海关验收、投入试运营,对外贸易流程便利化得到有效提升。

  4.加大帮扶力度,扶持企业健康发展。积极构建亲清有为政商关系,持续深入开展暖企行动,安排区领导深入到各企业调研走访,加强与行业协会交流互动,举办民营企业代表、行业协会座谈会,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多渠道解决好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碰到的实际问题。今年来梳理形成6个方面27项扶持企业健康发展措施。进一步完善区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将风险补偿资金规模扩至2000万元。举办融资专场活动,实施第20、21批银企合作计划,促进我区金融机构与企业的互通互联、精准对接,今年来12家金融机构向区内104家企业发放贷款30.67亿元。针对中小企业用工难问题,运用大数据分析,精准对接企业用工和务工人员求职需求,为有关部门决策部署提供数据支撑,破解企业用工难问题。创新推行“科学规划、统征统管、公开出让、利益共享”的征地供地模式,加快推进六合现代化产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土地收储,扎实做好岭海工业园中小微企业创业园通用厂房项目建设,为民营企业增资扩产扩展空间。

  5.打击破坏营商环境违法行为。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在民营企业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玩具、纺织品等特色产业知识产权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2018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24宗,罚没款金额126.4万元;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宗,罚没款金额3.6万元;立侵权(玩具)案件10宗,涉案金额3千多万元,为企业挽回损失2千多万元。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1.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我区出台了《澄海区政府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规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审查内容和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和听证办法,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纳入听证范围。出台了《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关于实施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意见》,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制度,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建立并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室制度。2016年起,我区领先成立了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制定了《澄海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方案》。2019年,4位法律顾问参与区政府涉法事务论证,审查合同、协议和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参与PPP项目审核、并对涉及有关合同文本进行审查、修改,对我区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对政府项目的施工承包协议、捐赠协议等提出法律意见,为区政府涉法事务的妥善处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执法方式。

  1.印发相关文件进行“三项制度”工作指导。2019年5月,区政府印发《关于转发<广东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执法单位每月报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表》,并要求各单位的法制审核人员向司法局备案。2019年6月,区司法局印发《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相关工作指引的通知》对“三项制度”进行深度解析指导,各单位积极做好“三项制度”的工作,成立法制审核小组,抓紧制定法制审核清单,进一步加强对执法行为的法制审核,确保执法过程依法依规,做到程序上、法理上均无瑕疵。目前,我区全部单位已经完成公示平台的关于“三项制度”的公示。

  2.认真组织执法督导,促进事中事后监管。区司法局组织于2019年6月抽取了五个执法单位较重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如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进行了指导,针对督导组提出的建议,各局高度重视,迅速落实整改:区卫生健康局对行政处罚案卷中的现场相片进行简单说明、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并由拍摄人和当事人签名;区文广新体育旅游局明确执法大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政策法规股进行法制审核;区交运局明确以后把回避制度的内容写明在案卷中,并对案卷中的复议地址进行更正。与此同时,督导检查中没有被抽查的其他单位抓紧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要求执法人员规范行政执法记录,对目前仍然缺少的设备进行申请。

  3.创新执法方式。2019年10月,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顺利通过市公安局现场检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这是全市第一个完成建设和投入使用的智能执法办案场所示范点,为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树立了新标杆。

  (五)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1.强化监督,深挖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区纪委与区委政法委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区涉稳、涉假、涉环保、涉“三非”外国人等重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更好地促进全区政法系统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反腐败和严打“保护伞”高压态势,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深挖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从严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去年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4件,处理党员干部44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人,诫勉处理7人。在全区作风建设大会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区委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强化震慑作用,增强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

  2.区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9年以来,全区各单位开展谈话提醒3047人次,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紧盯“关键少数”加强监督,研究制订《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述责述廉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廉洁履职的监督。组织6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7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进行书面述廉,将述责述廉和落实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廉洁过元旦春节的通知》《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在节日期间开展明查暗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六)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1.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影响企业发展、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和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今年以来,打击各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26案44人。区检察院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协作,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取证标准和案件定性等方面进行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2.以解决执行难为依托,进一步维护司法权威,保障人民利益。近年来,澄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2019年以来,共发布限制消费令1498人次,共采取司法拘留18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责任7人,进一步维护了司法权威,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3.促进司法为民。区法院便民诉讼窗口全面升级,配备了导诉台、立案大厅、便民服务区、自助服务区、诉前调解室、院长接待室及各项智能服务设施的诉讼服务中心于3月初正式启用,实现了一站式立案、服务智能化,让人民群众体验到更便捷的诉讼服务。区检察院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及“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校园放心餐饮”为切入点,重点巡查网络餐饮和校园周边餐饮安全问题,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规范经营活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26份检察建议书。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理念有待深化。部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够强,有时仅仅停留在抓好办案工作,没有从更高层次推进法治建设,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力度还有待加强。个别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服务企业的意识和能力,习惯于凭经验处置问题,视野还不够开阔,依法治理水平不高。

  (二)营商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在非公有制经济产权保护方面主动性不强,产权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虽已建立,但运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的有效机制,发挥的作用还不够明显。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面对面沟通服务机制上还有欠缺,仍有部分企业对政府存在疑虑心理,担心上规上限后增加税收,不愿意走规范发展路子,“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待进一步深入构建。一些部门行政决策程序不够完善,起草审查涉企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听取民营企业意见不够充分,未能准确把握企业的需求,且部门内部法制审查机构设置不完善,审查人员专业水平不高,难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

  (三)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升。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办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政务服务在减环节、优流程上还有改革空间,一些事项审批仍存在耗时长、材料繁琐、需要多次跑动等情况,办事“堵点”“难点”“痛点”还未能彻底解决。信息共享存在壁垒,不少部门的核心业务系统都是纵向网上运行,条块分割比较严重,尚未互通共享数据,使得同一事项需要多次录入,影响审批效率,部分基础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等仍不能满足群众办事需求。社会信用建设水平偏低,信用惠民便企工作开展尚处于初步阶段,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发展缓慢,信用查询纳入行政审批流程尚未全面覆盖,失信惩罚机制不够完善、威慑力不强,社会信用建设水平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匹配不协调。

  (四)行政执法工作有待改进。个别执法部门由于业务培训不足,有时出现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程序不严谨,告知诉讼期限或复议主体错误、证据材料不齐全等问题。个别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应对新情况和新问题、解决行政争议、化解各类纠纷的能力不强,执法手段简单生硬,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的能力水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仍存在难点,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未普遍建立并认真实行监督责任制。

  (五)司法公信力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不完善,个别行政执法机关上报数据信息不全,导致线索难以被发现,移送不及时,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打击力度不够。“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被执行人故意回避、恶意逃避执行,阻碍、抗拒执行行为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部门间执行联动的信息化共享程度不高,以及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等,增大执行工作的难度。司法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侧重就案办案,在借助案件提升民众法律意识方面的自觉性和水平不足,没有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六)公共法律服务有待提质。商事纠纷调解机制不够完善,办案过程中仅靠检察官、法官开展调解工作,与相关行业协会、民间组织的联系不够密切,没有发挥相关组织机构和专业人才在商事调解中的作用。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性质缺乏了解,或者遇有法律问题时找律师寻求有偿法律服务,相当一部分还是习惯求助于信访、公安等部门。产权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实际运作较少,主动靠前服务的意识还不强,未能与中国汕头(玩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等社会组织有效形成“功能对接,能力互补”的工作机制,牵头协调、指导督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七)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大。“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还有待创新,普法教育方式主要采用诸如广播电视、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等传统媒介,普法读物主要使用上级法治部门编印一些普法读本,形式比较单调,内容比较空洞,运用新媒体优势创新开展普法宣传做得不够。职能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够顺畅,内容趋向碎片化、针对性不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研究制定区委领导法治工作的相关规定,推进加强各级党委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将法治建设专题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村(社区)党组织主题日活动;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等,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各级党委书记带头抓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8月中旬的区委常委会会议上,区委书记对2018年法治广东考评整改事项和2019年的法治政府建设作了部署。8月30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依法治区办主任陈斯春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就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涉及的74项工作落实21个牵头责任单位,逐项明确责任,进行具体落实。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规范政策制定,加快理顺部门职权,继续做好机构改革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废止工作。加强法制审查工作,发挥党委、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论证,突出研究、处理好新旧政策衔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政府不折不扣地兑现相关政策和作出的承诺。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释放民营企业经营活力和发展动力。优化简化行政审批服务程序,围绕直接面向民营企业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最大限度缩短民营企业办事时限,方便民营企业创业创新。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横向纵向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互联网+”政务平台,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办理、一网通办”。结合“放权强区、收权强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大力推动各职能部门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放,推进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下沉街道(镇)公共服务站和社区(村)公共服务站,推进“就近办、异地通办、全市通办”。加快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完善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机制,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水平。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机制,推进信用“红黑名单”与政务服务相结合,让守信主体更便捷地获得行政审批服务。加大力度推进“减证便民”,围绕烦扰民营企业的证明问题,按照“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的原则持续开展清理。简化申请材料,更大范围推行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减轻民营企业的证明负担。

  (三)强化服务意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完善政企沟通平台建设,着力破解政府与企业主动沟通不足问题。落实挂钩镇(街道)和重点骨干企业制度,常态化走访企业进行动员宣传和跟踪服务,切实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有关奖补措施、举办政策解读会、机构合作会,帮助促进企业发展。依托12345热线,接受企业、群众提出的营商环境、行政效能、经济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畅通民营企业通过法治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继续推动诚信政府建设,将政务履约、守诺服务以及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纳入政府机关绩效考核内容,对失信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确保政策落实兑现。

  (四)严格规范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秉公执法、人民满意的执法工作队伍。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阳光执法,坚决避免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不公等现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贯彻实施力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督导等活动。对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权益的复议申请,抓紧审理、及时办结,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促进公正文明执法逐步严格规范。

  (五)发挥司法职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单位与司法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等的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及时移交、打击违法行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升执行联动水平,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坚决惩治各种违法行为。提高执行工作的信息化、技术化,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六)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实体和网络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体系,实现法律咨询、办公证、求法援、找调解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法律服务。

  (七)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内容和方式,更好运用网络、微信、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对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进行法律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指挥平台和大数据平台,促进均衡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注重引入“互联网+”思维,推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大信息技术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应用,建立公共服务指挥平台和大数据平台。探索通过APP或微信公众号组建新媒体矩阵,建立一站式咨询模式,用亲民客服的方式,提供综合性线上法律咨询服务,使群众可以在线申请远程视频调解、远程会见预约,自主选择调解员和法律顾问,准确查询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实现线上“面对面”的法律服务。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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