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维护被征地农(居)民的知情权,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2013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面积及地类
本批次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1585公顷,涉及凤翔街道头份经联社和涂池经联社的集体土地。
1、征收凤翔街道头份经联社位于莱南路南侧的集体土地0.3271公顷(地类为坑塘水面)。
2、征收凤翔街道涂池经联社位于岭海北路东侧的集体土地0.8314公顷(地类为沟渠0.1639沟渠、建设用地0.6675公顷)。
三、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土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搭、抢建、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五、澄海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存在问题的举报。
六、联系电话:0754-85886662
特此公告。
澄海区国土资源局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