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_-
分享到: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三方案”(2020年度第十五批次)
  • 2022-03-10 15:4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 【字体: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2020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3.9489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3.916

土地利用现状

权属地类

合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3.9489

0

3.9489

(一)农用地

3.916

0

3.916

其中

耕地

3.3971

0

3.3971

其中:基本农田

0

0

0

林地

0

0

0

园地

0

0

0

养殖水面

0

0

0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5189

0

0.5189

(二)建设用地

0.0329

0

0.0329

(三)未利用地

0

0

0

分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或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澄华街道冠山经联社

地块1

3.9489

工矿仓储3.6814、道路用地0.2675

















县(市)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同意上报。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同意上报。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同意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转 用 面 积其      中
国有土地集体土地
农 用 地3.9160 
3.9160 
其 中:耕 地
(含带K地类)
3.3971
3.3971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需 调 整 规 划
规 划 级 别国 家 级
规 划 级 别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符合县 级
镇 级符合镇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结转计划指标农用地其中:耕地
3.91603.9160 3.3971
该批次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3.916公顷、农用地转用3.916公顷(耕地3.3971公顷(其中水田1.5145公顷)、其他农用地0.5189公顷)需转为建设用地,使用2020年汕头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916公顷、农转用指标3.916公顷、耕地指标3.3971公顷)
补 充 耕 地 方 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3.3971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澄海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标准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440000202008372669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3.39713.3971
补充水田规模1.51451.5145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66243.4566243.45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挂钩的土地整
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所在县(市、区)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挂钩的土地整
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所在县(市、区)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
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
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所在县(市、区)完成时限















  征收土地方案

  (汕头市澄海区2020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

冠山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1.5145

5.42

10

15

水浇地





旱 地

1.8826

5.42

10

15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园       地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0.5189

135.5

建 设 用 地

0.0329

135.5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征地总费用

535.076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61.958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203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152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留地安置

该批次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的比例安排留用地0.5923公顷,经当地人民政府已与被征地单位协商一致,留用地以176.4万元/公顷折算货币补偿,补偿总额为104.4817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