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_-
分享到: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三方案”(2020年度第八批次)
  • 2022-03-10 15:2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 【字体: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2020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9.3573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8.7258

土地利用现状

权属地类

合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9.3573

0

9.3573

(一)农用地

8.7258

0

8.7258

其中

耕地

1.1834

0

1.1834

其中:基本农田

0

0

0

林地

0

0

0

园地

1.5539

0

1.5539

养殖水面

0

0

0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5.9885

0

5.9885

(二)建设用地

0.6315

0

0.6315

(三)未利用地

0

0

0

分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或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溪南镇内厝经联社

地块1

8.1380

工矿仓储6.623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0.6235、道路用地0.8913

溪南镇内厝经联社

地块2

0.1643

商服用地0.1249、道路用地0.0394

溪南镇内厝经联社

地块3

0.4672

商服用地0.3475、道路用地0.1197

溪南镇内厝经联社

地块4

0.5878

工矿仓储0.4015、道路用地0.1863

县(市)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同意上报。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同意上报。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同意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转 用 面 积其      中
国有土地集体土地
农 用 地8.7258 
8.7258 
其 中:耕 地
(含带K地类)
1.1834
1.1834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需 调 整 规 划
规 划 级 别国 家 级
规 划 级 别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符合县 级
镇 级符合镇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结转计划指标农用地其中:耕地
8.725808.7258 1.1834
该批次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8.7258公顷、农用地转用8.7258公顷(耕地1.1834公顷、园地1.5539公顷、其他农用地5.9885公顷)需转为建设用地,使用汕头市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7258公顷、农转用指标3.916公顷、耕地指标1.1834公顷)


补 充 耕 地 方 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1.1834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澄海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标准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440000202007659025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1.18341.1834
补充水田规模00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19526.119526.1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挂钩补充耕地数量所在县(市、区)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挂钩水田规模所在县(市、区)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
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挂钩标准粮食产能所在县(市、区)完成时限















  征收土地方案

  (汕头市澄海区2020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人民政府

内厝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1.1834

4.98

15

10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地



园地

1.2134

124.5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5.7412

124.5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1013.181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24.5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71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53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的比例安排留用地,在本批次用地内一并报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