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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三方案”(2023年度第四十五批次)
  • 2025-03-13 11:24
  • 来源: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 【字体:    

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
建设用地项目(批次)名称汕头市澄海区2023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权属合计其中
国有土地集体土地
总计000
(一)农用地000
其中耕地0

其中:永久
基本农田



林地


园地


草地0

其他农用地0

(二)建设用地


(三)未利用地0

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
分批次城镇
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地块编号用地面积开发用途
























分批次城镇
建设用地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年    月    日
市(地、州)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年    月    日
备注

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公里、个、万元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2023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2.1862 新增建设用地2.1862 
申请转用
面积情况
              权属
地类
合计其中:集体用地
总计2.1862 2.1862
(—)农用地2.1862 2.1862
    耕地0.7478 0.7478 
     其中水田

     其中永久基本农田

(二)未利用地

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情况
是否符合规划符合规划级别县级
申请使用省计划已安排使用市级计划
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其中:耕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其中:耕地
20241.9011.9010.747820240.2852 0.2852 0.0000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耕地数量0.7478 水田规模 0.0000 标准粮食产能14582.1000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440000202402645199
已补充耕地数量0.7478 水田规模0.0000 标准粮食产能14582.1000 
承诺
补充
耕地数量
水田规模
标准粮食产能
承诺补充耕地完成时限
补充耕地
实际总费用
56.0850 
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情况
补划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
不涉及
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可行性:
不涉及
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功能分区数量申请用地原有用地
(改扩建项
目)
指标控制
面积 
所选取单项指标
对应的具体条件参数
节地技术、模式应用情况





































说明开展节地评价论证情况:
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领导:                  日期:
市、县人民政府
审核意见

主管领导:                  日期:


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情况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澄海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义务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标准
实际补充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补充水田规模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挂钩水田规模所在县(市、区)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挂钩标准粮食产能所在县(市、区)完成时限











征收土地方案
(汕头市澄海区2023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计量单位:公顷 、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凤翔街道
社(村)外埔经济联合社
权属状况地类、面积准确,界址清楚,无权属争议。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地类占压地类面积实际征收面积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土地补偿费
倍数
安置费补助
倍数
耕地水田




水浇地0.74780.7478


旱地






















地类地类面积实际征收面积费用标准
园地0.59280.3076235.35
林地


草地0.2453 0.2453 235.35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60030.6003235.35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其他费用名称费用标准(补偿费总额)
青苗补偿费25.5135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0015




征地总费用475.9154征地费用综合标准235.35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的比例安排留用地0.2852公顷,在本批次用地内一并报批。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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