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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2022年度第三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 2024-04-02 15:34
  • 来源: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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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城镇建设需要,汕头市澄海区2022年度第三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莲上镇永新经济联合社、莲下镇东湾经济联合社、莲下镇南份经济联合社、莲下镇南湾经济联合社、莲下镇建阳经济联合社、莲下镇槐东经济联合社、莲下镇槐南经济联合社、莲下镇槐泽经济联合社、莲下镇神洲经济联合社、莲下镇蔡寮经济联合社位于六合产成片区的集体土地25.1273公顷,我局已拟订如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批次拟征收莲上镇永新经济联合社、莲下镇东湾经济联合社、莲下镇南份经济联合社、莲下镇南湾经济联合社、莲下镇建阳经济联合社、莲下镇槐东经济联合社、莲下镇槐南经济联合社、莲下镇槐泽经济联合社、莲下镇神洲经济联合社、莲下镇蔡寮经济联合社位于六合产成片区的集体土地25.1273公顷,作为我区储备土地,拟用于城市道路用地、供电用地、环卫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防洪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及地类

  本批次拟征收莲上镇集体土地15.4334公顷,其中莲上镇永新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5.4334公顷,地类为农用地15.4334公顷其中,耕地6.2180公顷、草地0.0664公顷、其他农用地9.1452公顷;拟征收莲下镇集体土地9.6939公顷,其中莲下镇东湾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4540公顷、莲下镇南份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0197公顷、莲下镇南湾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5021公顷、莲下镇建阳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1749公顷、莲下镇槐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4.6297公顷、莲下镇槐南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2237公顷、莲下镇槐泽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4164公顷、莲下镇神洲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1277公顷、莲下镇蔡寮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1457公顷,地类为农用地9.6939公顷,其中耕地0.0248公顷、其他农用地9.6691公顷。

  三、征地补偿及安置途径

  本批次征收土地的征地补偿总费用为8077.3457万元。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情况是:

  (一)货币安置。本批次拟征收莲上镇永新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5.4334公顷、莲下镇东湾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4540公顷、莲下镇南份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0197公顷、莲下镇南湾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5021公顷、莲下镇建阳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1749公顷、莲下镇槐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4.6297公顷、莲下镇槐南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2237公顷、莲下镇槐泽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4164公顷、莲下镇神洲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1277公顷、莲下镇蔡寮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1457公顷,征地费用标准为235.3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用分别为3632.2508万元、106.8489万元、4.6364万元、353.5192万元、276.5127万元、1089.5999万元、52.6478万元、333.3497万元、30.0542万元、34.2905万元。由莲上镇永新经济联合社和莲下镇东湾经济联合社、南份经济联合社、南湾经济联合社、建阳经济联合社、槐东经济联合社、槐南经济联合、槐泽经济联合、神洲经济联合、蔡寮经济联合社根据实际负责落实安置。

  (二)留用地安置。本批次征收征收莲上镇永新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5.4334公顷、莲下镇东湾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4540公顷、莲下镇南份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0197公顷、莲下镇南湾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5021公顷、莲下镇建阳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1749公顷、莲下镇槐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4.6297公顷、莲下镇槐南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2237公顷、莲下镇槐泽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4164公顷、莲下镇神洲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1277公顷、莲下镇蔡寮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1457公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4号)文件规定, 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15%予以划留用地,莲上镇永新经联社留用地安置面积2.3151公顷,按所在区域集体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574万元/公顷)折算货币补偿为1328.8674万元;莲下镇东湾经联社留用地安置面积0.0681公顷,按所在区域集体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574万元/公顷)折算货币补偿为39.0894万元;莲下镇南份经联社留用地安置面积0.0030公顷,按所在区域集体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574万元/公顷)折算货币补偿为1.7220万元;莲下镇南湾经联社留用地安置面积0.2253公顷,按所在区域集体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574万元/公顷)折算货币补偿为129.3222万元;莲下镇建阳经联社留用地安置面积0.1762公顷,按所在区域集体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574万元/公顷)折算货币补偿为101.1388万元;莲下镇槐东经联社留用地安置面积0.6945公顷,按所在区域集体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574万元/公顷)折算货币补偿为398.6430万元;莲下镇槐南经联社留用地安置面积0.0336公顷,按所在区域集体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574万元/公顷)折算货币补偿为19.2864万元;莲下镇槐泽经联社留用地安置面积0.2125公顷,按所在区域集体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574万元/公顷)折算货币补偿为121.9750万元;莲下镇神洲经联社留用地安置面积0.0192公顷,按所在区域集体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574万元/公顷)折算货币补偿为11.0208万元;莲下镇蔡寮经联社留用地安置面积0.0219公顷,按所在区域集体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574万元/公顷)折算货币补偿为12.5706万元;本批次征收莲上镇永新经济联合社、莲下镇东湾经济联合社、莲下镇南份经济联合社、莲下镇南湾经济联合社、莲下镇建阳经济联合社、莲下镇槐东经济联合社、莲下镇槐南经济联合、莲下镇槐泽经济联合、莲下镇神洲经济联合、莲下镇蔡寮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总额为2163.6356万元。

  (三)社会保障安置。本批次征地涉及有关社保问题,将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文件规定办理,具体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社保安置方案。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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