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_-
分享到: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三方案”(2022年度第三十五批次)
  • 2024-03-29 11:16
  • 来源: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 【字体:    
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
建设用地项目(批次)名称汕头市澄海区2022年度第三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16.1584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6.1584
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权属合计其中
国有土地集体土地
总计16.15843.062913.0955
(一)农用地16.15843.062913.0955
其中耕地


其中:永久
基本农田



林地


园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16.15843.062913.0955
(二)建设用地


(三)未利用地


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
分批次城镇
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地块编号用地面积开发用途
澄海区莲上镇永新经济联合社地块111.2703 交通运输用地
澄海区莲下镇槐东经济联合社地块10.0449 交通运输用地
澄海区莲下镇南湾经济联合社地块10.3820 交通运输用地
澄海区莲下镇南湾经济联合社地块11.3983 交通运输用地
澄海区水利局地块13.0629 交通运输用地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年    月    日
市(地、州)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年    月    日
备注


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公里、个、万元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2022年度第三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16.1584 新增建设用地16.1584 
申请转用
面积情况
              权属
地类
合计其中:集体用地
总计16.1584 13.0955
(—)农用地16.1584 13.0955
    耕地
     其中水田
     其中永久基本农田00
(二)未利用地00
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情况
是否符合规划符合规划级别县级
申请使用国家计划已安排使用省级计划
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其中:耕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其中:耕地




202216.1584 16.1584 0.0004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耕地数量0.0004 水田规模 0.0000 标准粮食产能7.2000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440000202305620673
已补充耕地数量0.0004 水田规模0标准粮食产能7.2000 
承诺
补充
耕地数量
水田规模
标准粮食产能
承诺补充耕地完成时限
补充耕地
实际总费用
0.0720 
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情况
补划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
不涉及
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可行性:
不涉及
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功能分区数量申请用地原有用地
(改扩建项
目)
指标控制
面积 
所选取单项指标
对应的具体条件参数
节地技术、模式应用情况





































说明开展节地评价论证情况:
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领导:                  日期:
市、县人民政府
审核意见
主管领导:                  日期:


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0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情况0.0004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澄海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义务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总额0.0720 平均缴费标准180.0000 
实际补充耕地总费用0.0720 平均费用标准180.0000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440000202305620673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0.00040.0004
补充水田规模00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7.2000 7.2000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挂钩水田规模所在县(市、区)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挂钩标准粮食产能所在县(市、区)完成时限











征收土地方案
(汕头市澄海区2022年度第三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计量单位:公顷 、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莲上镇、莲下镇
社(村)永新经济联合社、槐东经济联合社、南湾经济联合社
权属状况地类、面积准确,界址清楚,无权属争议。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地类占压地类面积实际征收面积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土地补偿费
倍数
安置费补助
倍数
耕地水田




水浇地




旱地






















地类地类面积实际征收面积费用标准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13.095513.0955235.35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其他费用名称费用标准(补偿费总额)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3082.0259征地费用综合标准235.35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留用地折算成货币补偿,1.9642公顷留用地以574万元/公顷折算成货币补偿,补偿金额为1127.4508万元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