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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2022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 2024-03-28 10:58
  • 来源: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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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城镇建设需要,汕头市澄海区2022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莲下镇槐东经联社农民集体、槐泽经联社农民集体、建阳经联社农民集体位于金鸿公路东侧、黄厝草专线排沟南侧的土地22.0375公顷,我局已拟订如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批次拟征收莲下镇槐东经联社农民集体、槐泽经联社农民集体、建阳经联社农民集体位于金鸿公路东侧、黄厝草专线排沟南侧的土地22.0375公顷,作为我区储备土地,拟用于工矿仓储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及地类

  本批次拟征收莲下镇集体土地22.0375公顷,其中槐东经联社农民集体土地4.3852公顷、槐泽经联社农民集体土地3.1007公顷、建阳经联社农民集体土地14.5516 公顷,地类为农用地22.0375公顷(耕地8.5448公顷、其他农用地13.4927公顷)。

  三、征地补偿及安置途径

  本批次征收土地的征地补偿总费用为5186.5256万元。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情况是:

  (一)货币安置。本批次拟征收莲下镇槐东经联社农民集体土地4.3852公顷、槐泽经联社农民集体土地3.1007公顷、建阳经联社农民集体土地14.5516 公顷,征地费用标准为235.3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用分别为1032.0568万元、729.7497万元、3424.7191万元,合计5186.5256万元。由莲下镇根据实际负责落实安置。

  (二)留用地安置。本批次征收莲下镇槐东经联社农民集体土地4.3852公顷、槐泽经联社农民集体土地3.1007公顷、建阳经联社农民集体土地14.5516公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4号)文件规定, 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15%予以划留用地,槐东经联社留用地安置面积0.6578公顷、槐泽经联社留用地安置面积0.4651公顷、建阳经联社留用地安置面积2.1827公顷,留用地安置面积合计3.3056公顷,在本批次内一并报批。

  (三)社会保障安置。本批次征地涉及有关社保问题,将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文件规定办理,具体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社保安置方案。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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