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征预[2023]3号
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维护被征地农(居)民的知情权,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2023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面积
本批次位于澄海区金鸿大道东侧、莲凤东路北侧,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4.0022公顷,涉及莲上镇永新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5.3750公顷、莲下镇蔡寮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2.6201公顷、莲下镇槐南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3.7576公顷、莲下镇神洲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2.2495公顷。
三、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土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搭、抢建、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五、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存在问题的举报。
六、联系电话:0754-85886662
特此公告。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