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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2021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 2023-01-19 17:21
  • 来源: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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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城镇建设需要,汕头市澄海区2021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溪南镇内厝经济联合社位于内厝村鼎丕湖片区的集体土地0.3512公顷,我局已拟订如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批次拟征收溪南镇内厝经济联合社位于溪南镇内厝村鼎丕湖片区的集体土地0.3512公顷,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及地类

  本批次拟征收溪南镇内厝经济联合社位于溪南镇内厝村鼎丕湖片区的集体土地0.3512公顷,土地权属为溪南镇内厝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地类为耕地0.2073公顷,园地0.001公顷,其他农用地0.1429公顷。

  三、征地补偿及安置途径

  本批次征收土地的征地补偿总费用为81.2045万元。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情况是:

  (一)货币安置。本批次拟征收溪南镇内厝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3512公顷,征地费用标准为204.7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用71.9082万元,由溪南镇内厝经济联合社根据实际负责落实安置。

  (二)留用地安置。本批次征收土地面积0.3512公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文件规定, 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15%予以划留用地,比例计算留用地安置面积0.0527公顷,并以货币补偿的方式折算补偿,折算标准为176.4万元/公顷,补偿款为9.2963万元。

  (三)社会保障安置。本批次征地涉及有关社保问题,将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文件规定办理,具体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社保安置方案。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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