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澄府[2022]77号
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维护被征地农(居)民的知情权,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汕特燃机电厂供气支线项目 (澄海段)
二、 拟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面积
本项目拟征收凤翔街道、溪南镇集体土地1.1115公顷,凤翔街道头份经济联合社位于凤翔街道头份四脚涵三支渠东侧的集体土地0.1216公顷,溪南镇银北经济联合社位于溪南镇金鸿公路东侧的集体土地0.9899公顷。
三、 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土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搭、抢建、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五、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存在问题的举报。
六、 联系电话:0754-85886662
特此公告。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