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绩效考核实施意见(2012年版)的通知》(汕市卫〔2012〕139号)、《关于印发澄海区2025年村卫生站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卫健通〔2025〕43号)文件精神,由所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130个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区卫健局联合区财政局进行抽查复评,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澄海区卫健局申请复评,联系电话:85879255。
附件:2025年澄海区村卫生站暨社区卫生服务站绩效评价情况表
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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