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陈炜中医科诊所申请,按照《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予以注销陈炜中医科诊所及其《中医诊所备案证》(备案编号:PDY07000X44051517D2182)。
特此公告。
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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