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汕头澄海仁济医院暂无法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卫规[2017]6号),经研究拟同意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发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澄医机准字(2016)第004号)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6月20日。
现根据有关规定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内(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澄海区卫计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联系电话、详细联系地址等。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中山南路柑园池卫计局大楼
邮编:515800 联系电话:0754-85875865
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