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同意张培炎中医科诊所的撤销备案申请,予以信息公开:
机构名称
备案编号
设置单位(人)
主要负责人
诊疗科目
地址
张培炎中医科诊所
PDY16065444051517D2222
张培炎
中医科
澄海区莲下镇东湾村生活市场内
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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