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由汕头市澄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办,澄海区文化馆、澄海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的“2020年汕头市澄海区公众人物规范守则教育实践系列活动”之非遗传承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学习交流会在澄海区文化馆举办。此次会议邀请省级非遗传承人张哲源老师分享《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学习心得和见解。通过参加此次学习交流活动,让非遗工作人员和群众更加深入了解国家最新政策和非遗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以身作则,更好地推动非遗文化的传承发展。
2019年11月12日,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审议通过《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该《办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将工作中形成的一系列理念成果和行之有效经验,予以固定和规范,激励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一步做好传承工作,着力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