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博物馆“博物馆之友”章程
一、宗旨和任务
1.宗旨:加强汕头市澄海区博物馆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传播历史文化知识,充分发挥汕头市澄海区博物馆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与青少年教育基地的作用。
2.任务:争取、吸引社会各界的支持,通过“博物馆之友”这个平台共同来发展汕头文博事业;加强与观众的交流互动,及时了解观众意见及需求;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合作,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方法与手段;为热爱历史文化的文博爱好者提供各种藏品信息、资料和交流平台,推动“博物馆之友”成员个人及社会文化的共同进步。
二、会员构成
“博物馆之友”由馆外热爱文博事业、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社会各阶层人士组成,在国家文物法规及其他各种相关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三、会员的权利
1.参加本馆举办的学习和培训活动;
2.享受免费专人讲解服务;
3.享受参加本馆“博物馆之友”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
4.享受本馆不定期寄出的最新展览信息请柬以及宣传材料等;
5.享受免费查阅本馆收藏的图书及有关文物的文字、照片资料;
6.未成年子女可优先参加本馆举办的寒暑假活动。
四、会员的义务
1.对本馆展览、宣教等工作提供反馈意见或建议;
2.通过各种途径对我馆的陈列展览以及各种活动进行宣传;
3. 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征集文物、开展文物鉴赏、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
4.参加由博物馆组织的公益活动,本人或介绍他人来博物馆做志愿者或临时义工;
5.向博物馆提供藏品征集、展览等方面的信息。
五、会员的组织管理
1.成员的登记与管理由本馆群工组负责,会员加入前需填写会员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本馆对登记信息资料予以保密。
2.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在年会上选举产生,任期二年,负责组织和开展活动,年底进行总结,分设小组若干,组长由小组推举产生。
3.每年举办一次年会,总结工作,制定计划,同时对有突出贡献的“博物馆之友”进行表彰。
4.一年之内无参加活动或无任何联系者未特别说明视为自动退出。
汕头市澄海区博物馆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