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及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汕头市澄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及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1.“幽灵外卖”及资质造假问题
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线上公示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地址不一致;借用、冒用、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虚构经营地址、伪造门店照片、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未严格履行入网资质审查义务等行为。
2.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问题
食品处理加工区积油积垢,墙壁发霉脱落,有蚊、蝇、蟑、鼠等有害生物痕迹;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生、熟食共用容器、刀具或砧板,在食品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清洗消毒不规范。“无堂食”外卖加工环境恶劣,存在严重卫生隐患。
3.食品安全不达标及从业人员健康不合格问题
采购或使用过期变质、腐败霉变、来源不明的食材;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如硼砂、明矾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操作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伪造;食品操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仍继续在岗作业。
4.配送环节安全隐患问题
配送人员未经过食品安全培训,个人卫生状况不符合要求;配送容器、包装材料不洁,未定期清洗消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平台未严格审核入网商家资质、公示信息虚假不全、未管控商家经营行为及配送环节食品安全等问题。
(二)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的违法违规线索
1.生产销售使用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原料制作的肉制品。
2.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作肉制品的行为。
3.肉源性造假,掺杂掺假、以假充真制作肉制品的行为,包括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以调理肉制品冒充纯肉等,如使用鸡鸭肉冒充牛羊肉等。
4.肉制品标签虚假标注,未按照实际投料标注原料及食品添加剂,虚假宣传肉制品成分、功效等的行为,以及肉制品价格明显低于正常水平却声称是优质肉制品等情况。
三、线索提供方式电话、网络、信件、现场举报
1.电话举报: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
2.网络举报: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站、APP、小程序)提交
3.邮寄信件: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中山南路142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515800
4.现场举报:前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管所提交
四、注意事项
举报线索需真实、具体,尽可能注明时间、地点、主体信息及佐证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便于核查。举报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禁虚假、恶意举报,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消费者、外卖配送员、从业者及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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