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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的通告
  • 2025-05-12 17:1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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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农村地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

        一、征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二、征集线索范围

        (一)未经许可(备案)‌生产经营食品。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未备案或者超出许可(备案)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采购、使用、销售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采购、使用、销售来源不明或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三)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药品、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四)生产经营“三无”食品。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标识的食品。

        (五)生产经营“山寨”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标识、生产许可证号等生产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食品;仿冒知名品牌食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误导消费者。

        (六)虚假标注和虚假宣传。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广告内容含有虚假内容,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食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线索征集说明

‍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征集,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并严格保密线索提供人个人信息。

        (二)为使所提供线索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请详细说明被举报对象(名称、地址、负责人等)、涉嫌违法事实(时间、地点和主要经过等)、相关证据(照片、视频、票据等)和联系方式,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具体。

        四、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754-12315。

        (二)信件举报:邮寄至汕头市澄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中山南路142号,邮政编码:515800。

        特此通告。

汕头市澄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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